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9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经没有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限高的信息。万达集团内部人士称“本次或因在执行层面信息不对称导致”。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左迎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王健林被限高,或是法院认为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健林是被执行人的实控人。此次取消限高,大概率是案件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同意了解除限高。
天眼查信息显示,9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健林实行限高,涉及案件的案号为(2025)甘01执恢249号,相关案件执行标的为1.86亿元。9月28日下午,万达集团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由于万达下属项目公司经济纠纷导致,事实上之前双方一直在通过多种方式协商解决,我们也正在了解具体情况,本次或因在执行层面信息不对称。”9月2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经没有王健林“限高”的信息。
企查查信息显示,相关案件涉及的被执行人有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楚河汉街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达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左迎春分析,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法院可能是认为王健林是被执行人公司的实控人,因此将其限高。之后将其解除限高,大概率是案件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同意解除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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