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地点:伊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42.4267公顷集体土地。
补偿标准:乔木林地补偿标准为16.8570万元/公顷、灌木林地 16.8570 万元 / 公顷、天然牧草地 15.9210 万元 / 公顷、农村道路 15.9210 万元 / 公顷。
征补补偿安置公告
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内蒙古开源的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拟征收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 42.4267 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拟征收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 42.4267 公顷集体土地。
二、土地现状、面积
拟征收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 42.4267 公顷集体土地,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的林希里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三、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 45 条第二项规定,属于能源煤炭设施类建设活动情形,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保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 号)及《伊金霍洛旗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伊政发〔2024〕84 号)文件,涉及 1 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
其中:乔木林地 16.8570 万元 / 公顷、灌木林地 16.8570 万元 / 公顷、天然牧草地 15.9210 万元 / 公顷、农村道路 15.9210 万元 / 公顷。征地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物,其补偿以调查结果为准。
五、安置方式
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征收集体土地具体承包到户,涉及 54 户,计划通过货币方式予以补偿,红庆河镇政府计划通过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对被征地村进行补偿。
六、社会保障
经伊金霍洛旗社保部门审核,该项目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七、其他事项
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乌兰淖尔村,以上村及有关村民如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在 30 日内到旗自然资源局咨询,也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 19 条规定,在 7 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旗自然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拟征收土地涉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 30 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登记村所或当地自然资源所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告知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属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2025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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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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