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亳州宣判,宣告车超、李勇、谢广英无罪。这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再审的案件,不仅洗刷了四人背负二十余年的冤屈,更以其完整的程序正义,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醒目标志。然而,在欣慰之余,我们更需冷静审视:这一最终抵达的正义,其起点恰恰源于当地司法系统一次沉重的“失守”。
回溯“车超案”的源头,其诞生并非偶然。脆弱的非法口供、存在重大瑕疵的鉴定意见,竟能轻易穿过侦查、起诉、审判的多重关卡,最终铸成铁案。
从涡阳这起案件的原始处理中,我们不得不反思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问题:非法取证屡禁不止:本案中存在明显的非法取证问题,原审被告人家属在案件侦查阶段就曾提出刑讯逼供控告,但未得到重视,以及鉴定证据使用不规范等。
此次最高司法机关的强力纠错,恰恰反衬出筑牢地方司法防线的紧迫性。必须正视,在某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法治原则仍可能在各种压力下变形、妥协。
本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无罪抗诉”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改判,作用不仅在于个案平反,更是一次对基层司法实践的权威示范与强力矫正。
它清晰地划定了司法权力的边界:非法证据必须排除,科学证据必须审慎,疑罪必须从无。这一“自上而下”的监督,弥补了地方司法生态中可能缺失的纠错动能,为整个司法体系进行了一次“刮骨疗毒”式的净化。它警示所有司法从业者,任何对程序的践踏、对证据规则的漠视,都将面临来自制度顶层的审查与否定。
“车超案”的最终昭雪,是法治的胜利,但更是对地方司法环境的一次深刻警示。国家的法治进程,既需要最高司法机关高屋建瓴的引领,更依赖于每一个基层司法单元的健康运转。
· 必须强化内在约束: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让每一位检察官、法官都能真正只对法律负责。
· 必须培育法治文化:需要在司法系统内培育一种“敢于质疑、审慎裁判”的文化,破除唯考核论、唯效率论的短视思维。
· 必须保障司法独立:需要确保地方法院、检察院能够抵御法外因素的干扰,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堡垒。
从呼格案、聂树斌案到今天的车超案,每一起冤案的纠正,都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一次艰难修复。
“车超案”翻案了,但它所揭示的问题不应随之翻篇。这份来自最高法的无罪判决,既是对四位当事人姗姗来迟的正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诊断书”,诊断出特定时期、特定地区司法肌体中的痼疾。真正的法治进步,不仅仅体现在最高法院的庄严宣判中,更体现在每一个基层法庭的日常实践里。唯有当正义在案件的起点就能得到实现,我们才能说,法治的根基已经深植于这片土地。(资深媒体人 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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