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留名”,是一则常用成语。这里所谓之“留名”,并不是简单地在史书中“留下姓名”,而特指“留下好的名声”。因为,史书通常秉持春秋笔法,讲究“寓褒贬、别善恶”,其所记载之人物,良莠不齐,好坏不一。倘若被收录到“忠义”“循吏”等列传中,自然可称之为青史留名;而如果被打入“奸臣”“阉党”等列传里,则犹如被钉上耻辱柱。
近来笔者翻阅史籍,就偶然发现登州府有位知府因依附宦官为非作歹而被打入《明史•阉党传》中。这一信息点,我此前不曾掌握,于是便详查史志,将其情况进行简要整理,且当读书笔记。
根据记载,这位被打入阉党行列的登州府知府名为张龙。关于其籍贯,《明史》称为“顺天人”,《登州府志》称之为“北直人”,不过也有其他史料写作“南直松江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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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本人系科举正途出身,于明孝宗弘治十五年考取进士,初任行人司“行人”。“行人”负责“颁诏出使”事务,表面看似荣耀,但按照明代制度,其仅为正八品官。张龙不满足于这一微末职位,开始绞尽脑汁谋求上进。
在官场之中,兢兢业业熬资历者虽然亦有提拔机会,但机会相对不多、速度往往不快。急于升迁的张龙无暇等待,便选择走上了“抱大腿、靠大树”的捷径。起初,他认准寿宁侯张鹤龄(明孝宗皇后张氏之弟,初封寿宁侯张峦之子)这条门路,便以“五百年前是一家”(同姓)的逻辑套上近乎,与之联谱系、认宗亲。经过张鹤龄的引路,张龙逐渐结交到更多膏粱权贵。在一番钻营铺垫之后,明武宗正德三年,他升为兵科给事中(明制:都给事中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为从七品)。
此后,张龙奉命外派审核辽东军饷。急于立功的他,抓住“四石腐豆”的问题大做文章,奏请朝廷追究有关官员责任。彼时,大宦官刘瑾受宠专权。张龙的举动,很合乎他的胃口。大概在此之前,对方也早已拜过码头。于是,刘瑾便将之提拔为正五品的通政参议。这段经历,也是张龙被打入“阉党传”的关键因素。
政局变幻,风云莫测。两年之后的正德五年,刘瑾陡然失势,并被凌迟处死。张龙身为“阉党”成员也遭殃及,被贬官外放为滦州知州(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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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原来所靠的大树倾倒,张龙急忙改换门庭,他将礼义廉耻抛诸脑后,“毅然”将圣眷正隆的锦衣卫官员钱宁认作义父。凭借后者权势,张龙的仕途重回上升轨道,先是转任浙江嘉兴府同知(正五品),后又被提拔为山东登州府知府(正四品)。(注:《登州府志》记载张龙是在正德十二年上任,不过在《明实录》中,正德十年即有其相应官衔记载,这一细节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登州府志》对于张龙在任时的举动并无详细描述,但《明实录》《明史》等史料则将这段履历视为重大污点,对之口诛笔伐。根据记载,当时主政登州府的张龙与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等人并有“贪残”之名,被舆论视为“四害”,御史们时常上疏弹劾。但因背后有钱宁撑腰,张龙虽然声名狼藉,官职却越做越大。在登州府知府任上过渡之后,他被调回京师,出任通政使司右通政(正四品)。
从史料记载来看,张龙为官的一大爱好在于敛财。回京任职之后,他欣然以钱宁的干儿子自居,当起了政治掮客,从中攫取大量财富,即所谓“为宁通中外贿,所乾没不赀。”
后来,张龙敛财愈加猖狂,有些情况甚至不再向干爹通气。钱宁闻之大怒,逐渐对之疏远。
伴君如伴虎。正德十六年,钱宁步刘瑾后尘,也失宠入狱,在明世宗继位后伏诛。此时的张龙虽然已被钱宁疏远,但终究是无法洗刷掉“干儿子”的印记,同样定罪被杀。纵观其生平履历,为人为官毫无操守可言,被打入“阉党传”实属应当。(本文作者: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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