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月饼生产厂家、酒店饭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生产经营的月饼,其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四、各月饼生产厂家、销售经营者应自觉规范月饼价格行为。杜绝通过过度包装、添加名贵馅料、混合销售高价商品等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制造“天价” 月饼。销售盒装月饼,务必做到 “一品一签”“一货一签”,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对于单价超过 500 元的盒装月饼,将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需妥善保存相关交易信息 2 年,以备查核。
五、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六、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应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价格欺诈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各相关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要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
九、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及其他节日商品时,要增强价格辨别能力。购买前仔细查看商品标价签,对比不同商家价格,避免被虚高价格误导。对于包装过于奢华、价格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月饼,要谨慎选购。如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标价签照片等,并拨打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来源:陇西市场监管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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