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该如何参保医保?
参保登记后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如何报销?
韶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
新生儿参保医保分两种情况。
1
出院前新生儿已参保
若新生儿在出院前
已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
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即可实现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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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
公共服务部工作人员介绍,
新生儿监护人
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于出生后180天内
在韶关市定点产科医院
为新生儿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
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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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监护人参保登记
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
点击“我要办事”旁的“查看更多”,
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下的
“新生儿参保登记”功能,
填写新生儿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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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个人数字空间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申请人,
无需再另行上传
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参保缴费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
在“我要办事”模块中
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
跳转到“粤税通”小程序,
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进入页面
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进行缴费。
2
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
因待遇追溯、
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
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
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
可先自费垫付住院费用
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进行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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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收费票据、
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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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新生儿仅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
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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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超过180天
应使用身份证号码
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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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180天内
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
应及时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
在下一年度参保前,
更新使用身份证号码
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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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
线上渠道的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功能,
将用于参保的
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信息
变更为身份证件信息,
按规定在户籍地或居住地
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韶关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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