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该如何参保医保?
参保登记后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如何报销?
韶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
新生儿参保医保分两种情况。
1
出院前新生儿已参保
若新生儿在出院前
已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
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即可实现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市医保中心
公共服务部工作人员介绍,
新生儿监护人
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于出生后180天内
在韶关市定点产科医院
为新生儿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
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新生儿监护人参保登记
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
点击“我要办事”旁的“查看更多”,
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下的
“新生儿参保登记”功能,
填写新生儿信息并提交。
已通过个人数字空间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申请人,
无需再另行上传
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参保缴费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
在“我要办事”模块中
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
跳转到“粤税通”小程序,
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进入页面
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进行缴费。
2
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
因待遇追溯、
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
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
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
可先自费垫付住院费用
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进行零星报销。
申请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收费票据、
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新生儿仅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
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保。
出生超过180天
应使用身份证号码
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需办理居住证)
出生180天内
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
应及时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
在下一年度参保前,
更新使用身份证号码
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办理渠道
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
线上渠道的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功能,
将用于参保的
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信息
变更为身份证件信息,
按规定在户籍地或居住地
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韶关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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