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男子嫖娼猝死,家属索赔131万被法院驳回!9月刚判的这案子太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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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年发生的事。连州一个53岁的男人,背着老婆偷偷约了个“特殊服务”。
洗完澡,人还没开始,突然一头栽倒,再没醒过来。救护车来了,医生摇头——人没了,心梗,猝死。
按理说,这事到这儿就该收场了。
可他老婆和女儿不干了,直接把那女的告上法庭,张口就要赔131万!
理由?“我老公是去找你才死的,你不赔谁赔?”
可9月18日,广东连州法院宣布了判决:不赔!一分都不用给!
这判决一出,网上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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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拍手叫好,说判得痛快;也有人摇头,说家属太惨。
你知道法官为什么这么判么?这背后,是三个普通人一般想不到的“法律铁律”。
这事得从头说。
5月21号下午,谢某乙主动联系了罗某——一个靠“卖身子”过活的女人。
两人约在出租屋见面,谈好价格。谢某洗完澡,刚准备开始,突然抽搐倒地,口吐白沫。
罗某吓傻了。她不是医生,也不是救世主,但她没跑。
她冲到客厅,拿手机打了110。十分钟不到,警察和医生全到了。可抢救无效,人还是走了。
尸检结果清清楚楚:心源性猝死。冠状动脉重度堵塞,高血压,心脏早就快撑不住了。
哪怕他在家躺着、爬个楼梯、情绪激动一下,都可能出事。
罗某因卖淫,被行政拘留15天。该罚的罚了,该处理的也处理了。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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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6月,谢某乙家属把罗某告了,索赔131万,名头一大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说白了,就想让她“买单”。
可法院没答应。9月18日,连州市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求,罗某无责。
一句话,把“谁死谁有理”的幻想,彻底打碎。
第一:法律不讲“如果”,只讲“因果”。
很多人一听就嚷嚷:“要不是去找她,能死吗?”听着像那么回事,其实是典型的“情绪绑架”。
法律上的“因果”,不是你脑子里的“如果”。它得是直接、必然、能证明的联系。
比如你推人下楼,人摔死了,推和死有因果;你下毒,别人喝了,毒发身亡,这叫因果。
可谢某乙呢?他是心脏病突发。哪怕他在家看电视、打麻将、喝顿酒,都可能倒下。他的身体,早就是个“定时炸弹”。
法院查了:罗某没骂他,没打他,没逼他,更没用药。整个过程,就是一场违法交易。违法要罚,但不能因此背锅所有后果。
你不能说一个人去赌,输光了跳楼,就怪赌场老板;不能说有人酒驾出事,就怪加油站。否则,这社会还怎么运转?谁还敢做事?
这叫“归责有限”。不是冷血,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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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律不指望你当超人,只看你有没有尽力。
还有人说:“人都倒了,她怎么不救?为什么不心肺复苏?”
这话,站着说话不腰疼。
罗某是谁?她不是医生,不是急救员,可能连CPR都没学过。
她第一时间报警,守在现场,等救援——这已经是一个普通人,在那种吓破胆的情况下,能做到的极限了。
法律从不强求你“舍己为人”。你没义务冒着感染风险做人工呼吸,也没义务懂AED怎么用。
就像你在街上看到老人摔倒,你打了120,拍了视频,等救护车来,你就已经仁至义尽了。
如果法律要求每个人都必须会急救、必须冲上去救人,那以后谁还敢管?谁还敢帮?
“救不活”不等于“没救”,不能因为结果不好,就倒推过程有错。
这其实也是在保护善意。否则,以后谁看到这种场面都得绕着走,怕惹上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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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违法要罚,但不能“罪加一等”。
这才是最扎心的一点。
罗某违法了,卖淫被抓,拘留15天,这是她的代价。
可问题是:她的违法,和谢某乙的死,是两码事。
就像有人酒驾,该罚就罚。但如果路上突然有人心脏病发作,你不能说“因为你酒驾,所以这人死了你也得赔”。两件事,没有法律上的关联。
她的错,已经在行政层面处理了。你要因为她违法,就让她为别人的死亡“连坐”,那等于是在搞“道德审判”。
更可怕的是,如果今天因为谢某乙死了,就让罗某赔钱,那明天会不会有人想:“我亲人干坏事死了,只要闹一闹,就能讹一笔?”
这口子一开,后患无穷。
一边是家属的痛。丈夫、父亲突然没了,留下妻女,日子怎么过?我们能理解她们的绝望。
可另一边,罗某觉得憋屈。
她不是无辜的,她违法了。但她也不是杀人犯。她只是个在底层挣扎的女人,靠出卖身体换口饭吃。她没逼谢某来,也没骗他,甚至在他倒下后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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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谢某呢?他有家庭,有责任,却一次次背叛婚姻,拿钱去买短暂的刺激。最终,身体给了他最严厉的惩罚。
可死亡,不是逃避责任的终点。
有些人死了,家人还要替他继续“讨债”,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法律的温度,不在于它多同情弱者,而在于它能不能守住底线。这个案子,法院守住了。
它没让“谁死谁有理”得逞,没让道德绑架凌驾于事实之上,更没让违法行为被无限追责。
这判决,看似冷酷,实则清醒。
最近几年,类似案子不少。
可这次不一样。连州法院的判决,干脆利落,不留余地。
它传递了一个信号:你可以悲痛,但不能无理;你可以索赔,但要有依据。
我们总希望法律能“主持公道”,可公道不是情绪,不是眼泪,更不是“看着像那么回事”就能成立的。
这个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复杂:一边是家属的悲痛与不甘,一边是违法者的无奈与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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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不能被眼泪淹没,也不能被愤怒裹挟。它必须冷静,必须讲证据,必须分清“违法”和“致死”的界限。
131万没赔,不是冷漠,而是对规则的尊重。
如果你觉得这判得狠,那你得想想:如果今天赔了,明天会不会有更多人拿着“亲人死了”的牌,去敲诈每一个和悲剧沾边的人?
法律不保护坏人,但它更不能纵容“以悲为武器”的索赔。
你认为法院判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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