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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贺荣本月介绍,目前,我国有律师83万。对此,有人认为数量太多了,案源稀释,导致收入下降,应该控制准入人数。也有观点称,根据我国的人口基数和国际惯例,目前律师人数还远远达不到要求。为此,何兵教授与斯伟江律师分别撰文,两者观点不同,各抒己见。
斯伟江 | 文
现在也没法写别的,但反驳一下何兵教授还是可以的,一个是我们关系不错,二是他心胸开阔,不会像某些人,一批,他朋友圈就看不见了。
如果大家读过何老师的《应当立即控制律师规模》,其中主要批判对象是美国的律师制度,然后举了日本正面例子,最终建议把中国律师定义为准法官的位置,其实也是日本人说的在野法曹,希望政府来控制律师人数规模,譬如像日本一样。
日美的模式,都是有很多历史原因造成的,何老师的文章中也写到,“日本受其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管理偏向行政中心主义,而非司法中心主义,整个社会并不习惯将问题都拿去法院解决。最初日本律师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辅助社会的行政管理。一直以来,日本遵循精简的司法模式——法律人员精简,分工明确细致;社会诉讼率低,倾向于调解解决争端,更注重关系的维系”。
说白了,是父权主义国家导向,而美国人恰恰不喜欢这一套,所以,有一本美国历史学家的书,总结美国历史,核心就是争自由。这个自由,又可以说,小政府,大市场,市场是最好的(并不是无缺点的),因此还会有反垄断的法律,(用的不多)。
日本人父权主义一套,倾向于无讼,诉讼成本高,好处是看上去社会和谐,但负面因素是压抑,自由度不足。可以理解,一个家里如果父权主义,当然希望孩子不要争吵。但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家庭,其实,争吵是免不了的,有些吵闹的家庭是正常的家庭,如果要无讼(不争吵的家庭),极大多数情况下,弱者是会被压抑的,往往是孩子,或者妻子。
何老师《控制律师规模论》一文,大多数篇幅在揭批美利坚合众国的律师制度,引用了不少美国人自己的文字,但问题是,美国人为什么不控制律师规模?连一个外人都觉得美国司法制度以及政治制度(何老师认为律师出身的议员太多,把美国议会也要搞砸了),为什么美国人不改革?答案只有两种,一种是何老师的观察实在是高,举世皆醉唯我独醒;另一种是,美国人知道选择了一个制度之后,都要忍受其弊端,就跟你选择了一位能干的太太,你恐怕得接受,她很独立,甚至有点脾气。
美国的律师制度,其实就是这样,它有一定的标准,有能力考过各州的司法考试,都可以来,但是否有人雇佣你,那是市场和你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政府决定有多少律师,而是市场决定了你有多少律师。像日本那种,“2008年,日本辩护士联合会发表了《关于司法人数政策的紧急建议》,认为律师人数的迅速增长打破了律师与现实法律需求的平衡,造成新律师的经验和能力不足,导致社会对律师的信任危机”。(引自何老师文章)
我个人觉得,既得利益者在抵制改革,因为新入门的律师,自然经营和能力不足,但他们也会成长,成长就会影响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他们需要减少人数,当然是以为国家好的名义,这反而再次证明,父权主义的刻意控制,谁得益最多?自然是已经上车买票的人。所以,日本半途而废的改革,未必能显明日本人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律师人数都最终要政府来控制,只能说,日本的自由确实还是少很多,这恐怕也是日本人压抑的根源。
AI说:(日本人)这种压抑的表現源於一种高度重视集体和谐、避免冲突的社会文化,让个人在行为和情感上受到很大的限制。
美国人的权利,很多是从英国人那里继承来的,查了一下英国的律师人数,人均比日本的人数也要高。
根据何老师的文章,2022年,日本律师总人数为44101人,我查了一下英国人,2022年1月,全英在册(on the Roll)事务律师(solicitor)逾21万人,持证执业(with Practising Certificate)的超过15万人;出庭律师(barrister,亦称“大律师”)约1.7万人;而英国人的人口只有6923万人。
当然,因为英国律师还要服务全球,是全球第二大法律服务市场,全球第一大的是美国,我看艾伦德肖维茨的书,连穆巴拉克被审判,都想请个美国律师,日本战犯在东京受审,请的也是美国律师。可见,市场是决定律师人数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对律师人数指手画脚,未必是好事。我国也经历过计划经济的时代,大家都知道短缺是什么!不合格的律师,或者能力不足的律师,最终大多数还是会转到别的行业。
日本的律师人数少,对上了车的律师当然是好事,但对客户来说,未必是好事。何老师呼吁政府控制律师人数,最终控制出来的人数,无非是上面几个领导加上几个办事的,再加几个实习生,研究之后,一拍脑袋说,中国律师人数控制在80万以内,然后,谁管市场如何呢?想当律师的年青人很难进入,本该淘汰的律师可以藉人数控制,老而不死,律师费因为竞争减少而抬高,谁来买单。或许最终还是,拍完脑袋,再拍胸部,再拍屁股,三拍而已。
律师是准法曹,不是看定位,而是看在位的法曹是否承认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承认法治,那么,律师和他们说的是同一本书,如果是唯权唯上的,定位准法曹,又能如何?难道回到我当律师那阵子,国家发工资,173元每月,每周六听局长训话。
何老师这人我常称之为小诸葛,人极聪明,但问题就和诸葛亮一样,想大事小事都自己抓,司马懿说,他必累死,这不就是大政府主义累死自己,也耗尽蜀国的国力。无讼是儒家父权理想主义,社会要前行,文化要更新,承认有讼,并提供良好的司法公共产品,是现实主义。
何兵老师文章最终引用了厄尔沃伦大法官的话,大法官的话或许没问题,作为一句劝告,让人不要随便去打官司,我想很多人去打官司,多数也是迫不得已。但如果没有美国人的自由,作为两位移民的后代(现在就要买川普金卡了,估计他父母买不起),沃伦大法官也成不了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沃伦法官当过兵,又当过律师检察官,最后做法官,他的经历其实启发我们,我国现在的法官,检察官,很多都是从校门到机关门,有多少经历过做律师,或者服务过社会其他职业,往往无法体会到社会的复杂性,也缺乏那种可以担当的勇气——勇气是需要阅历,和能再就业的能力。
律师是一个结合理论和实践的职业,对人的综合能力锻炼是很多的,学法律的人,也会更多的规则意识,对国家法治也是有促进作用的。因此,律师对国家法治的推进作用,其实,不必害怕或者夸大律师人数多了,会危害国家。
谈律师话题或许安全,谈别的,就不多说了。我不知道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如何决定的,但我觉得,不管如何,目前我看到的很多通过者,是可以通过实践上办案来提高的,最关键是你热爱这个职业。至于职业道德,那就是靠个人修行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惩戒,据说很多判决书载明行贿的律师都还在做律师(深圳上海山东都有),这种事情,其实比律师人数多少还要重要,再说,去掉了几个行贿律师,律师人数肯定就减少了,因此,我建议何老师写专文评价一下。
大学老师兼职做律师的也不少,其实,也挺占地方的,拿国家工资跟律师抢市场,有点不公平。可以考虑特许,譬如特许做律师期间,大学待遇暂停;律协会长副会长,因为占用公共资源,可以暂停律师执业证,也相对减少了人数。
这些高招都是网友建议的,知识产权不归我。
我个人认为,何兵老师做律师和做教授要都很优秀,他随便选哪个都是另一行业的巨大损失,我个人建议按照他的文章意思办理即可。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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