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连州一个53岁饭店老板,在准备和卖淫女进行非法交易时,突然倒地猝死。悲剧发生后,老板家人将卖淫女告上法庭索赔131万余元。此事在当地和网上炸开了锅。
故事的主角是53岁的谢某乙,一个开饭店的小老板。另一个主角,是从2024年中秋节后开始在连州市连州镇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子罗某。
两人从今年1月初就搭上了线,通过微信联系,前后进行了4次非法性交易,每次的价格在200到400元不等。可以说,他们对彼此都相当熟悉了。
5月21日下午4点多,谢某乙像往常一样,主动联系了罗某,发出了邀请,罗某也如约而至。
一切都按部就班,谢某乙先去冲了个凉,准备开始这场心照不宣的交易。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意外发生了。谢某乙突然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紧接着就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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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见状未继续交易,立即到客厅拨打120和110报警。
120询问是否需要救助,罗某予以确认需要救护车。约10分钟后,医生与警察先后抵达现场。遗憾的是,谢某乙已经回天乏术,被正式宣告猝死。
民警对罗某进行人身检查,未发现可疑物品,谢某乙身体也无明显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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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谢某乙出生于1971年11月22日,死亡时间为5月21日,死因为猝死。
次日,连州市公安局经调查认定,罗某自去年8月起在连州出租屋多次向谢某提供性服务,累计收取嫖资1100元,遂作出给予罗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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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此事就算了结了,可谢某乙家属那边不干,他的老婆女儿坚称:要不是你罗某来跟我丈夫/父亲进行这种非法勾当,他怎么会好端端地猝死?你的行为是诱因,是导火索,所以你必须为他的死负责,赔偿我们的损失!因此坚持要罗某赔钱,而且是赔131万余元!里面包括什么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乱七八糟算了一大堆。
罗某根本不可能答应赔偿,调解也不成,直接就上了法庭。谢某乙家属就一口咬定,罗某跟谢某乙的死脱不了干系,她就得负责。
法院说,罗某从事卖淫活动,是违法的,但和谢某乙的死亡没有必然的、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还没有发生关系。事发以后罗某报了警也打了120急救电话,尽到了救助义务,而且做得非常及时、非常到位。警方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也写得清楚,谢某乙是猝死。罗某身上也查过了,没发现什么东西,谢某乙身上也没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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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说,谢某乙是在跟罗某交易的时候倒下的,可也没有证据证明是罗某害死了他的。
法院的意思是,罗某违法那个事,已经被拘留过了,谢某自己的身体,他自己也有责任,猝死这个东西,你不能算在罗某头上。
因此案子就这么结了,驳回谢某乙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罗某不用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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