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关键公告。这一政策的公布,直接关系到全省在职人员每月社保缴费的金额,更与2025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初始待遇水平紧密挂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调整,其具体内容和影响值得全省参保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或今年新退休的老人高度关注。
![]()
第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在职人员月缴金额有据可依
辽宁省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每月21792元,下限为每月4359元。这一标准为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计算每月应缴社保费提供了法定依据。
关键参考值: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的“100%缴费档次”对应的基数为每月7264元。这个数值是计算不同缴费比例(如60%、100%、300%)下实际缴费额的基础。
变化幅度:相较于2024年度的相应标准,2025年的100%缴费档次基数增长了约2%。这意味着,选择按此基数或更高基数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会相应小幅增加。同时,下限的提高也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保权益。
![]()
第二、养老金计发基数分区公布,直接影响新退休人员待遇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核定本年度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核心参数。
辽宁省2025年的计发基数根据地区进行了差异化设定:
沈阳市: 企业退休人员适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8390元,比2024年度的基数增长了约1.5%。
大连市: 企业退休人员适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8956元,比2024年度的基数增长了约1.51%。
辽宁省其他地区(不含沈阳、大连): 该区域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全省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适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7346元,比2024年度的基数增长了约2.01%。
解读差异: 沈阳、大连两市的计发基数绝对值高于省内其他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市历史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较高。但需注意,在相同的实际缴费金额下,由于基数高,计算出的平均缴费指数可能会相对偏低。因此,设定不同的计发基数,实质上是为了在待遇计算时达到一种区域间的平衡,确保缴费贡献相近的参保人员,其退休待遇不至于因地域差异而过分悬殊。
![]()
第三、养老金如何计算?计发基数作用几何?
辽宁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 这是养老金的主体部分之一。
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 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 (1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2 × 累计缴费年限 × 1%
计发基数的作用: 这是公式中的核心乘数。基数越高,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自然越高。
实例说明: 假设一位在沈阳以外地区退休的企业职工,工龄(缴费年限)40年,平均缴费指数为1(即历年按100%档次缴费)。2025年计发基数为7346元(上年基数约为7201元)。
按2024年基数计算基础养老金:约 7201元 × 40% = 2880.4元 (40%来源于 40年 × 1%)。
按2025年新基数计算基础养老金:约 7346元 × 40% = 2938.4元。
每月增加额: 约 2938.4元 - 2880.4元 = 58元。这58元正是计发基数增长带来的直接影响。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关键点: 个人账户金额在退休时点就已确定,因此不会因为后续公布新的计发基数而进行重算调整。
过渡性养老金: 这部分主要针对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前(“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并缴费、退休时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计算关联: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同样会用到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以及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它是对个人账户积累不足的一种补偿。
重要性: 对于有较长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而言,过渡性养老金是其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标准相对较高更有利。
![]()
第四、计发基数增长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及与年度调整的区别
影响范围: 本次计发基数调整仅影响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从一开始就按新基数核定。对于2024年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待遇不受此基数调整直接影响。
个体差异显著:计发基数增长带来的养老金提升额,并非人人均等。它高度依赖于个人条件:
缴费年限越长、平均缴费指数越高的退休人员,因为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在公式中的权重更大,其因基数增长而获得的每月养老金提升额也越多。
反之,缴费年限短(如仅15年)、缴费指数低(如平均0.6)的退休人员,提升额则相对有限(如例子中可能仅增加十几元)。
与年度养老金调整(普调)的区别:
对象不同:计发基数调整只惠及当年新退休人员。而每年进行的养老金调整(如2025年全省总体调整水平约为2%),对象是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员。
方式不同:年度调整通常采用“定额调整(人人加固定钱数)+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挂钩)+适当倾斜(高龄、艰苦边远地区等)”的组合方式。这种调整方式下:
养老金水平偏低、缴费年限较短的退休人员,由于定额调整部分的存在,其实际增长比例往往高于总体水平(2%)。例如,定额调整27元,对养老金2000元的人来说,仅此一项增幅就达1.35%。
养老金水平高、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虽然挂钩调整部分可能加得多,但综合增幅可能接近或略低于总体水平。
意义不同: 计发基数增长是保障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合理衔接(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同步)的重要机制。年度调整则是保障已退休人员共享发展成果、抵御通胀的主要手段。
![]()
结尾:
辽宁省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常规性重要工作。对于在职人员,明确了缴费标准;对于2025年新退休的“新人”而言,更高的计发基数意味着其养老金待遇起点将有所提升,尤其是工龄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获益更为明显。这体现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核心激励机制。
![]()
需要明确的是,本次基数调整仅影响新退休群体的初始待遇核定。广大已退休人员更应关注的是每年进行的养老金普调。随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深入推进,制度运行将更加规范、可持续,旨在为所有老年人提供更可靠、更公平的养老保障。辽宁省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官方渠道持续关注后续具体的待遇发放和调整细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