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应:
孩子9月14号下午在附属医院总院弱视做散瞳后 出现头疼 眩晕 呕吐等症状,在此之前大夫没有叮嘱及交代注意事项,持续到18号孩子一直没有好转迹象,从14号到18号滴水未尽,喝口水到不了胃里就吐,一直持续那么严重18号再次去附属医院老院区就诊,我们明确表示是散瞳后出现的症状,当值大夫说不是散瞳的原因。我们孩子呕吐严重脱水了,大夫还让去儿科神经科看病,去了之后让做一系列的仪器,结果一切正常,整个医院的大夫为了挣钱,让心急如焚的家长带着孩子做无用的仪器检查延续孩子病情,耽误我的孩子一周都没有去上课了。没医德的大夫还在任职得耽误多少孩子,希望监管部门还我一个公道,严查附属医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关注。收到问政信息后,医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眼科诊疗情况:患儿因“发现左眼视力差”于2025年9月14日15:27就诊。接诊医师进行了详细问诊、专科检查,并参考外院眼轴检查结果(右眼23.79mm,左眼22.09mm)。初步诊断为“屈光不正”。 诊断依据: 根据《中国学龄儿童眼球远视储备、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参考区间及相关遗传因素专家共识(2022年)》,9岁儿童眼轴长度均值为22.95mm,结合患者主诉、病史及临床表现,诊断符合共识标准。 治疗合理性说明: 依据《中国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及安全用药专家共识(2019年)》:睫状肌麻痹验光是儿童屈光不正检查的必要环节;选用0.5%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原因:麻痹作用较弱、起效快、不良反应少、恢复快;该操作符合规范,不属于过度医疗。 药物不良反应分析: 目前我院在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成分:每毫升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常见不良反应:眼压升高、视物模糊、畏光等;患儿家长诉用药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症状,说明书中未涉猎此类症状,并注明调节功能在4-5小时内恢复,而患儿症状出现在用药后离院且持续4天,不能排除其他疾患可能,并建议其儿科就诊。首次接诊时已详细告知散瞳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记录于门诊病历,不存在未告知注意事项的情况。
二、儿科诊疗情况:患儿于2025年9月18日因“头痛、眩晕、呕吐”到儿科门诊就诊,就诊前已在眼科门诊就诊,排除相关眼科疾病,故根据患儿表现及查体情况给予相关检查及治疗,具体如下:
1、关于颅脑磁共振检查:患儿以“头痛、头晕、呕吐”为主诉,进食后即吐,精神差,顶部头痛,有时累及眼部,外院给予治疗仍头痛、头晕、呕吐、精神不好。病程中无腹痛、腹泻。首先考虑是否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可能,需要完善颅脑磁共振检查排除相关疾病。
2、关于血生化、心肌酶谱、血常规、血酮体:4天来患儿呕吐频繁、进食少、精神差、尿量少,需要排除有无隐匿感染、心肌损伤、电解质紊乱及代谢相关问题。故给予行血生化、心肌酶谱、血常规、血酮体等检查进行评估。
3、关于小儿阑尾腹膜后彩超检查:患儿进行上述检查后未见明显异常,病情不见好转,虽无腹痛表现,仍需要排除有无肠道及腹部相关疾病可能,故行小儿阑尾腹膜后彩超检查明确有无腹部包块、肠道扩张等相关疾病。检查血酮体轻度升高,初步考虑进食少相关,给予补液、止吐等对症治疗,因病程长,仍需要密切观察患儿治疗后恢复情况,并必要时进行进一步检查明确病因,反复告知家长输液后复诊,如症状不缓解住院治疗。选择的检查措施基于患儿疾病,不存在医生乱开检查的情况,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治,不存在过度医疗。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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