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岁的贾里尤斯・布朗怎么也想不到,6 分钟的拘留所脱衣搜身,会变成一场噩梦。
两名治安官副手把赤裸的他按在洗衣房,像甩物件似的来回拖拽,还劈头盖脸打了 50 拳,鼻梁断了,眼窝碎了,脸肿得没法看。
更让人心寒的是,州警察局调查后竟说 “没毛病”,还把布朗说成 “挑衅者”。
就在大家以为这事要不了了之时,联邦检察官一介入,直接戳穿了谎言:副手们早就伪造了报告,所谓 “合理执法” 全是编的。
被藏了 6 年的视频一曝光,谁在护短,谁在说谎,瞬间清清楚楚
关于 “个案论”:偶然背后的必然乱象
或许有人会说,布朗案只是个例,不能代表美国司法体系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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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每个国家都可能出现个别执法者滥用权力的情况,没必要因为这起六分钟的暴力事件,就否定整个司法系统的公正性。
但这种说法忽略了布朗遭殴打只是德索托教区警察不当行为案件中的 “最新一例”。
就在布朗被打前一个月,另一名副手因将走进杂货店的男子摔倒在地并多次猛击,被控渎职,最后靠 “永久禁止从事执法工作” 换来了指控撤销;还有一名德索托教区副手,因命令被逮捕的女子为其口交,被控三级强奸。
短短一个多月内接连曝出三起严重执法乱象,显然不是 “个别现象” 能解释的,这更像是基层执法环节长期存在的漏洞,是积弊之下的必然结果,而非偶然的 “一颗老鼠屎”。
关于州警局的 “调查考量”:选择性失明的 “合理说辞”
从另一个角度看,有人可能觉得路易斯安那州警察局或许有自己的调查考量,比如证据链的完整性、当地执法的实际场景等,不能简单说他们是在 “为不当行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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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实却站不住脚。州警察局声称布朗是 “挑衅者”,但从未公开的视频清晰显示,戴着手铐的布朗是 “平静地走进洗衣房”,脱下衣服配合搜身,殴打仅仅始于他未按指示蹲下。
即便存在配合问题,两名全副武装的副手,对赤裸且戴手铐的嫌疑人连续猛击 50 拳、像物品一样甩来甩去,导致对方鼻梁骨折、眼窝碎裂,这早已远超 “合理控制” 的范畴。
更讽刺的是,联邦调查发现,这两名副手伪造了事件报告,格兰特自己都承认,编造报告是为了制造 “虚假叙述”。
如此看来,州警察局所谓的 “证据不足”,不过是对明显暴力行为的 “选择性失明”,所谓的 “调查考量”,更像是为失职找的借口。
关于 “体系有效论”:靠 “兜底” 补救的无奈现实
还有人可能觉得,两名副手最终受到了联邦层面的制裁,说明司法体系仍在发挥作用,没必要过度放大 “体系崩溃” 的说法。
但这种观点恰恰暴露了问题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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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案能沉冤得雪,完全依赖联邦检察官 “介入并得出相反结论”,而非基层司法体系的自我纠错。
要知道,当地法官曾直接驳回布朗对两名副手提起的诉讼,还在 2023 年裁定这起殴打事件 “不构成暴力犯罪”;前地方检察官埃文斯想获取关键的暴力视频,却多次被当地官员阻挠。
如果没有联邦层面的 “兜底”,这起案件早就随着州警察局 “布朗不想追究” 的说法不了了之。
这说明基层司法不仅没能履行 “保护公民” 的职责,反而成了正义的 “绊脚石”,所谓的 “体系作用”,不过是靠更高层级力量 “补救” 出来的,而非体系本身正常运转的结果。
结语
说到底,布朗案凸显的不是某个执法者的个人之恶,而是基层司法 “保护公民” 这一核心功能的彻底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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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方执法(副手暴力执法)、调查(州警察局选择性失明)、审判(当地法官驳回诉讼)环节都出现偏差,只能依赖联邦力量介入才能纠正时,恰恰证明 “小社区的安全保障” 已出现严重缺口。
前检察官埃文斯说 “联邦政府是唯一能有所作为的途径”,这话里没有对体系的褒奖,只有对基层司法失效的无奈。
毕竟,一个需要 “上级兜底” 的司法体系,或许能偶尔纠正错误,却很难从根源上阻止下一个 “布朗” 的出现。
而对于那些没被 “兜底” 到的受害者来说,所谓的 “司法公正”,可能永远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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