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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牧心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二章
本章以“至诚-尽性-赞化育-与天地参”的逻辑链条,构建了儒家从心性修养到宇宙关怀的完整哲学体系。在这里,“诚”从普遍的道德范畴(真诚、诚信)提升至本体论(天性、本性)高度,使《中庸》超越单纯的伦理说教,成为贯通天人之际的形而上学著作。
“性”是“诚”之根本,“诚”是“性”之外显,故而,“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朱熹注曰:“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实,天下莫能加也。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不尽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也就是说,当人能够做到“至诚”之时,便能活出上天所赋予的最初本性,那是没有被私欲、罪愆玷污之前的至善属性,能够完美践行上天所命之性——践行上天的旨意。
郑玄也言:“尽其性者,谓顺理之使不失其所也”(郑玄《礼记注》),将“尽性”理解为对本性的顺遂与完成。孔颖达疏进一步阐释:“能尽其性者,谓人能尽自己之性,则能尽他人之性,能尽他人之性,则能尽万物之性。”(孔颖达《礼记正义》)。尽其性者,人性与天道相通,个体生命与宇宙大化融为一体,不仅自身性命得以全然实现,更能参赞天地化育万物之功。
“与天地参”并非狂妄的比肩,妄图将自己与造物者等同,而是以敬畏之心体察造物者所赋予受造界的秩序,以至诚之心回应“管理万物”之托付。对万物保有真诚的敬畏与体察,方能懂得星辰运行的规律、草木生长的时序、鸟兽生存的法则。以至诚尽己性、尽人性、尽物性,便不再是天地间的旁观者、索取者、破坏者,而是成为辅助万物化育的一份子。
总言之,本章之“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结论,看似是狂妄地将人与上天等同,实则是引导人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这“至诚”至“与天地参”的逻辑闭环中重新审视自己与自己、自己与他人、自己与自然、自己与天地(造物者)的关系,明确“人”的价值与使命,从而积极参与到至高者的永恒计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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