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八月,正是盛夏时节。
傍晚七、八点钟的时候,落日余晖染红了天际,湛蓝的天空映透着苍穹的虚空。
县城。
西郊外,文河旁。
乾丰茶室内。
在一张考究的茶桌前围坐着几个人。
张老师坐在茶桌前,正娴熟的烧水泡茶。我坐在张老师的正对面,而吴律师则坐在我的右侧。
朋友之间的闲聊,正好是这茶局的点心。
时下,社会经济不景气,各行业的内卷,几乎也就成了闲聊的话题。或许,也只有在好友间的/闲下聚遇,才可以这么肆无忌惮的吐槽。
突然,吴律师话题一转,兴奋地说道,“陈哥,我那案子省高院改判了”
在此之前,我听吴律师说过这个案件,大致了解了案件的案情经过。这是一个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在一审、二审都败诉的情况下,能在再审程序中乾坤逆转,的确是一件值得稀罕稀罕事情。
还没等我开口说话,一旁的张老师就抢先问道,“这案子有什么可牛的啊?”
“你是不知道啊,这个案子从劳动关系确认开始计算,走了约15个程序,时间跨度,对方是麒麟区人社局,胜诉判决在曲靖还是首例。”
听罢,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明白这个案子胜诉意义,于是就说道,“恭喜你,这将是你律师执业生涯的成名之战了”。
二、
金庸老爷子借任我行之口,说出了这样一个社会关系,“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会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江湖是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方。
在江湖中,有人性的撕扯、有情欲的纠葛、有名利的诱惑、有生存的压力、有权势的威逼。当你一旦跨入社会之后,就踏入了江湖的修罗场。
律师,
律师行业,
在律师业界同样存在这样的江湖。
这是一个高收入的职业群体,法律咨询收费以分钟计算,一个案件的代理费动辄上万元,若是诉讼标的较大的案件,还可以风险代理方式计收代理费。一场官司打赢了,代理费百万、千万不是神话。
在社会大众的认知里,这是一个看似高收入的行业,而在业界内部却存在这样的悖论。名气意味着案源,案源意味着收入;没有名气就案源,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然而,对于才新入行的律师,或是入行不久的律师,他们是生活处境及执业收入是堪忧的。
目前,中国的律师总人数已达83万人,根据所谓的“二八定律”(帕累托原则),在律师行业中,20%的律师掌握了80%的资源,然而在这80%的律师中间,特别是那些入行不久的律师,既无名气、又无人脉,他们的执业前进确实惨淡难捱。
于是,在律界江湖中,每个年轻律师都在办理无数细碎案件的困窘中往“前/钱”挪移,在一个个平淡的岁月中打磨自己,打磨办案的技能,也在岁月时日的采掘中和裁决中堆砌可能属于自己的金字塔,等一个令其一战成名的机会。
是野心?
还是正义?
贪名,既是好事、亦是坏事;
图利,既是好事、亦是坏事;
若是在执业过程中,不仅捍卫了法治正义;同时,还能顺带名利的腰肢,那就是站着把这碗饭吃好了。
这是好事!
当然,若是把律师执业当成是贪名图利的手段,视法治正义为可交换的苟且之物,那这就是坏事了。
就犹如在武侠世界里,每一位籍籍无名的小人物,若想成为名满天下的大侠,要么是击败了当今的“天下无双”、或是拯救了一场武林浩劫。
对于律界江湖而言,律师若要想一战成名,这也必须得做一些事情。诸如何女侠大闹贵阳云岩法院、浦大侠力推劳教制度废除、徐盟主结义洗冤者联盟。
在这个残酷的修罗竞技场里,一方的成名则意味着另一方的失败。
年轻律师若要想一战成名,这就意味着要击败公安机关、或者是公检两部门,对于个别冤案的平反昭雪,甚至还要掀翻某地的政法系统。每个律师都渴望成名,渴望那种一战成名的荣耀。然而,能一战成名的律师却很少,这不仅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公检法犯错的机会,而且还需要极大的勇气、毅力及专业。
我认识吴律师有七、八年的时间了。
曲靖,
在这座三、四线城市,他算是具有“死磕派”气质的律师了。
“死磕”至少有三层褒贬之意。
对于律师自身而言,“死磕”是律师在实践法律条款及赋予的权利,在律师执业环境日趋恶化的年代,它是律师捍卫社会法治秩序的褒义词;对于律师群体而言,“死磕”不过是部分律师的一场法庭表演秀,其目的不过是好好“死磕”,多多赚钱;对于部分官员而言,“死磕”对法律实践的较真精神,约束了权力的恣意妄为,它就成了某些官员斥责律师为麻烦制造者的贬义词。
至今,吴律师都还没有出名,那是因为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令其一战成名的机会。律师只要具备了“死磕”的气质,那他的“一战成名”就仅是时间的问题。
花开是有时节,机会什么来,却没有人知道。在花期未到之前,就只有耐心的在等,静候花季的到来。在这个漫长的等待时间里,年轻律师要做的事情就是,兢兢业业的做好每个普通案件,就犹如那名无名的年轻剑客,每天都在磨砺自己的那柄破剑,然后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比划着每个招式。
三、
在一间窗几明净的书房里,
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
老人斜坐在面对窗户的椅子上,年轻人则端坐在另一张椅子上。
此时,窗外的景致已是初冬之景了,树木凋零呈现出一派肃杀之气,它就仿佛屋内的老人一般,脸上干瘪的皱纹正是其人生的来路。
年轻人开口问道,
“如何才能成为一战成名?”
在沉默了许多之后,老人并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反问道,
“你知道渴望与恐惧的区别吗?”
年轻人听后一脸茫然,不解其意的回答道,
“不知道!!”
接着,老人就悠悠的说道,
“人体的构造非常奇妙,在双肾上部有一个内分泌器官,它的医学名称叫肾上腺。肾上腺会分泌肾上腺激素,这种激素能刺激兴奋交感神经,这种兴奋作用会导致呼吸加快、心跳加快、血流加速、瞳孔放大等反应。”
话到此处,老人若有所思的略作停顿,然后又继续问道,
“你可知道,为什么会分泌肾上腺激素吗?”
年轻人想了想之后,说道,
“压力、焦虑和恐惧都会导致肾上腺激素的分泌。”
老人听罢,又接着说道,
“因受神经信号的刺激,会导致肾上腺激素的分泌。这种神经信号可以是现实的危机感受,也可以是内心信仰及信念的强化”。
年轻人继续保持着沉默,静静的等待着老人的启示。
老人继续说道,
“渴望与恐惧都是对不可预知的感受,本质区别是渴望是对喜悦的感受,而恐惧则是面对厌恶的感受。当我们坦然接受死亡,用信仰跨越生死的边界,那我们就不再恐惧死亡了。”
年轻人听罢,心中的疑问与思考在翻腾,但他仍保持着适时的沉默。
老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继续说道,
“当你感受到喜悦或恐惧的时候,你的内心是不是有心跳加速的感受?而这种感受是不是你内心所释放的一种观念信号?而这种“内心”是不是你的一种认知思考呢?”
此时,老人紧闭双眼,用右手抚摸着前额,然后自顾自话的继续说道,
“看清楚死亡的本质,坦然面对死亡的事实,而这种”看清楚”的的过程,正是用信仰战胜恐惧的过程。你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律即是人世间的正义,你将法律视为自己的人生信仰,让工作丰富你的精神信仰,而不是让工作压抑你的个性自由,那你也就能一战成名了。”
之后,老人不再说话,仿佛是陷入了回忆、或是沉思,房间里再次陷入了沉默与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年轻人悄然起身,蹑足退出了书房,然后又轻轻的把门关上。
四、
很多年以后,当吴阿泰已成为了知名律师时,他还能清楚记得那个通电话。那是许多年之前,那时候他还是曲靖某律所的一名执业律师。虽然已经执业七、八年的时间了,但还是一个无名之辈,或还在为案源而发愁,发个朋友圈还担心被大脑袋盯着时。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吴阿泰正聚精会神的在写一份答辩状,却被这突如其来的铃声打断了思路,他在心中里不免升起了一丝怨责之情,在一番磨蹭之后,从一堆卷宗材料的办公桌上,找出了那部才新换不久的华为手机。定睛一看,来点号码显示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顿时间,吴阿泰只感到自己心跳加速,呼吸略带急促,思绪中闪现出了千般念头却又消失。在他的内心世界里,回响着这么一个声音——“靠!我等你这个电话很久了啊!”。与此同时,吴阿泰急忙将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轻划过,手机里就传出了电话那头的声音。
“喂,是吴律师吗?”
“嗯,是的。”
“我是云南省高院送达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你好”
在确认了身份之后,电话那头又继续说道,
“关于你向云南省高院申请再审,诉麒麟区人社局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诉讼案件,经本院审查后裁定启动再审程序,并由云南省高院对该案进行提审,现本案再审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文书将以短信方式送达,请注意查看手机的的送达短信”。
电话那头波澜不惊,电话这边已是涌澎湃。
然后送达短信迟迟未到,急于求果之下有些焦急,驱使他反复两次打电话确认。
“是不是直接向委托人送达了呢?”
想到此处,吴阿泰连忙拨通了委托人的电话,并急切想要验证自己的这个猜测。然而,在拨打了委托人的电话之后,手机里却传出了对方在通话中的提示音。
于是,吴阿泰就只能无奈的挂断了电话。
就在此时,手机又微微一震,吴阿泰急忙查看。
手机收到了一条未读短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哈哈哈,收到了,收到了!”
那种无以言表的喜悦,在他的内心不断呐喊。
虽然,这是一个被告知的事实了,但未经确认结果如何之前,是灰心失落还是人心鼎沸都难以预知。于是,吴阿泰的心情,以其专业见断,果虽未见,但人间或有正义兴奋二两,但又迟疑忐忑。他用颤抖的手指机械的戳着送达链接。链接打开的速度有些慢,在几经刷新之后,才看到判决书的最后一页。
就在此时,委托人的电话也打了进来,
吴阿泰接起电话就说道,
“支持了!胜诉了!”
电话那头先是短暂的沉默,然后才略带质疑的说道,
“真的吗?!!”
说话之间,吴阿泰还是不由自主的将判决结果,对着手机向委托人大声的念了一遍。
“1.撤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 03 行终207号行政判决;2.撤销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云 0303 行初109 号行政判决;3.撤销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作出的《关于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4由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赵某家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元。”
听罢之后,委托人急切的说道,
“太好了,快发给我看看!!”
“好的,等我截屏给你!”
许多年之后,吴阿泰都还记得那种异常兴奋和复杂的心味场景!
“好消息,当然要和好人分享”,
吴阿泰想了想,依次把好人的电话都打了一遍。这一路走来是如此的艰辛,若是没有这些好人给予的帮助,该案是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局,他的内心是这么想的。
五、
说到好人的时候,这就让吴阿泰想起了一些人和事,而他们又与这起工伤赔偿案件密不可分。
说到这起工伤赔偿案件,前后历时五年半的时间,过程大致又分为四个诉讼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确认劳动关系环节;第二个阶段是工伤认定环节;第三个阶段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环节;第四阶段是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环节。四个诉讼阶段共使用了十五个诉讼程序,所撰写的诉讼材料共有40G。
每一个阶段,都一次煎熬;
每一个阶段,都充满了绝望与艰难;
每一个阶段,都是双方用尽救济途径的鏖战;
每一个阶段,都有那么一点点冥冥之中的推动。
这起工伤赔偿案件说来也简单。
赵某曾是某某酒店的保安,赵某与委托人是父子关系,吴阿泰是委托人的代理律师。
2018年1月17日。赵某入职某酒店,在之后的一年时间里。他就从保安做到了保安队长。期间,某酒店与赵某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故此也未为其购买员工社会保险。2019年11月26日,赵某在上夜班期间,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但其并未觉察到病情。第二天,在下了夜班之后,赵某回到公司员工宿舍补觉。下午4点左右,公司同事叫赵某起床吃饭,这时才发现赵某已经过世了。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体系中,工伤赔偿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劳动合同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联系在一起,而劳动合同正是双方所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死亡时,可以无偿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
因此,对于劳动工伤纠纷的解决,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而工伤认定又是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的前提。在经过工伤保险待遇仲裁之后,劳动者才能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这三个阶段是一个依次递进的过程。
在乾丰茶室里,
张老师娴熟的冲泡着茶汤,
我坐在张老师的正对面,吴阿泰则坐在我的右边。
我们都都默不作声的听着吴阿泰饶有兴致讲着这个故事。
赵某的意外死亡,看似是一起简单的劳动纠纷,但在纠纷的实际解决过程中,不仅经历了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仲裁三个阶段,最后面对某酒店无力支付费用时,吴阿泰又申请启动先行支付程序,该行政诉讼又一路打到了云南省高院。
虽然,某酒店与赵某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麒麟区劳动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以及吴阿泰所提交的系列证据,很快就调解确认了赵某与某酒店存在劳动关系。
接下来的工伤认定,就成了影响本案走向的重要关键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然而,赵某是在下夜班回到宿舍之后才死亡的,这是否属于工伤呢?!
麒麟区人社局认为,虽然赵某在上夜班期间,同事称其身体不舒服,但死亡发生在下夜班之后,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因此,对赵某的死亡不予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此时,我国的行政复议体制尚未改革,还在实行行政复议“双轨制”。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向云南省人社厅或曲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曲靖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权衡利弊之后,向云南省人社厅提起行政复议,能最大限度保障审理的独立性。于是,吴阿泰就向省人社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云南省人社厅认为,根据同事的询问笔录及调查笔录,以及赵某在夜班期间的视频资料,表明赵某在工作期间、工作岗位身体已经出现不适,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此,撤销了曲靖市人社局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在此基础之上,麒麟人社局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并认定赵某的死亡视同工伤。
赵某的意外死亡,经确认为工伤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了。于是,吴阿泰向麒麟区劳动仲裁委,提出了工伤保险待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麒麟区劳动仲裁委作为出裁决结果,由某酒店支付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于某酒店而言,它也觉得很是委屈,面对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本想节省酒店的人工成本开支,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能节省应替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然而,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却未缴纳员工的工伤保险,那员工因此而发生工伤事故时,那用人单位就要自行承担这笔赔付费用了。
赵某死亡发生在下夜班之后,这是否属于工伤?
在法律框架之内,双方当事人均有陈述权、申辩权,还有救济权;虽然,麒麟区人社区对赵某的死亡认定为工伤,麒麟区劳动仲裁委对某酒店作出了支付裁决,但某酒店仍有权利救济的途径及渠道。
与此同时,某酒店也展开了诉讼反击。针对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决定书,某酒店向麒麟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针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某酒店向沾益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因工伤保险待遇民事诉讼的判决,需要以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的结果为前提,麒麟区法院对该民事诉讼裁定中止审理。对于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行政诉讼,某酒店则走完了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但均以败诉而告终。
在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判决生效之后,麒麟区法院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诉讼审理,最终判决某酒店支付仲裁所明确的赔偿金额。
这一路走来,何其艰难!
至此,看似尘埃落定。
然而,法院的一纸胜诉仅是可得利益,要当事人实际履行支付之后,这种可得利益才能转换为现实利益。因此,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执行环节是继判决胜诉之后,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诉讼环节。
此时,吴阿泰又说到了张法官。他是麒麟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也是这起工伤赔偿案件曾经的执法法官。
某酒店在面对生效民事判决时,其并没有打算自愿支付判决款项。因此,在法定期限结束之后,吴阿泰又向麒麟区法院申请执行。
作为本案的执行法官,张法官花费了额外的精力与时间,她不但到被执行人曾经的户籍地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且和保险中心作了联系,这才获得八万余元的执行款项,对于剩余尾款的待支付金额,最终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仍旧无果,才中止了这个案件的执行。
面对来之不易的胜诉判决,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赔偿,这使本案又从顶峰跌入了低谷。于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吴阿泰向麒麟区社保中心提出了先行支付申请。
对于曲靖市而言,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还是一个沉睡的制度。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原则是以收定支,用人单位缴纳了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当员工因公发生伤亡情形之后,就由社保中心向员工支付工伤待遇;若是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工伤费时,那么就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员工的工伤待遇。
先行支付申请的制度设计,是在用人单位既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又无法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由社保中心先行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又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然而,该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却违背了工伤保险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
因此,很多地方的社保中心是不愿意这么做的。
正如预期的那样,吴阿泰向麒麟区社保中心提交先行支付申请之后,麒麟区社保中心果然拒绝了该先行支付申请。接着,吴阿泰就将麒麟区社保中心告上了法庭,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该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皆是败诉,经云南省高院再审才改判原告方胜诉。
2025年6月9日,吴阿泰根据云南省高院的判决,再次向麒麟区社保中心申请先行支付,这才获得了工伤待遇执行款。
六、
我的办公室在四楼,窗外的东北方向,正是城郊的黑泥大山,黑泥大山下是衡水中学。
夜晚写作的时候,我喜欢用台灯照明,那是一次金属支架的台灯,我喜欢那种将自己置身于黑暗的感觉,黑暗似乎能带给人一种安静思考的力量。我向窗外看去,能看到黑泥大山下的衡水中学,晚自习结束后的教学楼已一片漆黑了,只能模糊的看到一片黑漆漆的教学楼建筑群。
在休息片刻之后,我又把思绪拉了回来。
此时,在我面前的办公桌上,正摆放着两盒卷宗材料,这是吴律师办理赵某工伤案件的全部诉讼材料了。两盒卷宗材料满满的、厚厚的、沉沉的。其中包括了各方当事人的文书证据,区人社局制发的各类行政文书,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判决等。
工伤案件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办案周期还长。我曾经计算过,一个工伤案件的办案周期,用尽所有办案时限及救济途径,所需要的时间大约是40个月。在漫长的三年时间里,这是一次精力、体力及意志的比拼与消耗。若是再加上先行支付程序,那所需要的时间大约就是52个月了。
吴律师的这两盒卷宗材料,我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才把这两盒卷宗材料看完。在此前之前,我又把相关劳动法又重新看了一遍。这才把整个案件的脉络给梳理清楚。
毫无疑问,就省高院的判决结果而言,这是曲靖首例先行支付申请胜诉的案例,并以个案判决激活了该项沉睡的法律制度,这种现实意义的法治进步不言而喻。就该案的整体诉讼过程而言,律师的坚毅与执着,委托人的信任与配合,才能让省高院有机会提审这个案件。就该案的具体办理过程而言,虽然每个环节的结果无不充满了挫折与无奈,但每个环节的结果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正是每个环节的所蕴含的助力才汇集成最后的胜诉。就该案的缘起而言,虽然赵某的意外身亡对其家庭是悲剧,但也正是因为赵某才会有了这个案例判决;而作为成功办理此案的吴律师,或许因此能获得一定的社会认可及知名度。
我缓缓闭上了眼,
梳理着案情的经过,
试图观察整件事情的因果。
在这股无有始终的洪流里,每个人在其中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每个人在其中都了断或结识了一段缘分。缘起于赵某的意外身亡。于是,家属、律师、酒店、人社局、仲裁委、各级法院等,就都卷入了这场纷争的漩涡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与利益。省人社厅的那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承载着某位不知名工作人员的悲悯之心。缘终于云南省高院的判决,承办法官——赵霁,为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转念又想到,
“这个案例若是写成小说的话,那可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啊”,
保安、律师与法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轨迹,每个人又都代表了不同的生活阶层。因为一件意外工伤事故,三条命运的轨迹发生了交汇,并且还实现了个案推定制度的实现。
想到此处,我又有了许多的念头及想法。
如果有时间或者是有机会,或是与行政复议的办案人员聊聊,或是与办案法官聊聊,正是有了这种担当与抉择,才能进一步推动法治的进步。
时间再次回到一个月前,
在张老师的茶室里。
茶在桌上,桌旁边有人,
吴律师继续讲着他的故事,张老师继续冲泡着普洱茶。
我心不在焉的玩着手机,一杯接一杯的喝着续满的茶水,这还时不时的吃着桌上的零食。
这时,就听到吴律师对我说,
“陈哥,这案子是不是很牛啊?!!!”
说实话,在这短短的一小时里,我听得是一头雾水。甚至连法律程序都没听清楚。于是,就只能很含糊的说道,
“你用五年的时间,办了一个工伤案件,告赢了麒麟区人社局,然后这是曲靖首例?!
吴律师听罢,想想说道,
“差不多是这样吧!!!”
我连忙说道,
“这的确很了不起,以个案唤醒成熟的制度!”
接着,吴律师又对我说,
“陈哥,那你是不是写一篇文章呢?!!”
八、
吴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区法院旁边。
这天早上,才上班的时候,律所就来了两个人,年长的男性约四十岁,身材矮胖,穿了一身的西装;年轻的男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均匀,剃着一个光头,身穿一件白衬衣,左手臂上戴着一只孝套。
两人走进律所之后,年长的男性就向前台的黄律师问道,
“许主任在办公室吗?我昨天已经和她约好了。”
黄律师听罢,连声说道,
“在的”。
律师主任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那是一个相对安静的独立办公的区域。
此时,许姝律师坐在办公桌后边,两名来访男子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马珊珊是许姝的律师助理,她见到这两名男子走进主任办公室之后,也就跟了进去给访客泡茶倒水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年长的男子开口说道,
“许主任,事情的经过,昨天在电话里,已经跟你大致清楚了。你看这事情怎么办呢?”
“事情我都清楚了,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做起来会比较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赢。如果你们决定要打这个官司,那预先支付一半的代理费,签了授权委托书之后,我们就正式代理这个案子了”。
男子听罢之后就说,
“好的,就这么定了吧。”
于是,许姝就对马珊珊说,
“你去把吴阿泰叫进来去”
此刻,许姝心里很清楚,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实务却比较麻烦。如果律所里还有谁能做的话,也就只有像吴阿泰这种“轴”的律师能做了吧!
那是吴阿泰第一次见到委托人!
五年之后,
委托人给吴阿泰及律所送了一面锦旗!!
陈浩 记于知止堂上
2025年9月20日(第一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