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一辆从虎门镇驶往清溪镇的普通货运车辆在清溪大道发生自燃。经查,该车违规混装电池、充电宝、无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且驾驶员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经清溪镇多部门联合应急处置,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涉事驾驶员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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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在涉事车辆停放的专用停车场内,记者看到转移的货物整齐码放,且清溪交通运输分局执法人员正在与驾驶员共同对转运货物进行逐一盘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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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货车司机张某在虎门某物流公司装载电池、充电宝、防指纹涂料、无水乙醇和装修材料等货物约7吨前往清溪,在清溪大道发生自燃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经过清溪多部门快速处置,化险为夷。经查,该司机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已被立案处理。涉货物源头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清溪交通运输分局将及时移交相关镇街和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危险化学品具有特殊理化性质,绝非普通货运车辆可随意运输,违规运输极易引发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清溪交通运输分局执法股负责人林铭伟表示,接下来,清溪将以此次事件为警示,举一反三强化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许可运输、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业宣传教育,向物流、货运等相关企业普及危化品运输安全规范,从源头提升从业者安全意识,筑牢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防线。
来源 |最美清溪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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