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这顿饭吃得太恶心了!几乎全是预制菜,还卖这么贵,强烈建议国家立法强制标注!”2025年9月10日,罗永浩这条吐槽微博一发出,瞬间引爆舆论场,相关话题火速冲上热搜。作为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他的“差评”让连锁餐饮品牌西贝莜面村立刻被推上风口浪尖。
![]()
次日,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火速回应,直接晒出罗永浩一行的消费明细:五人点15道菜共830元,直言“真不贵”。他还强调西贝并非“全是预制菜”,牛大骨现煮、莜面手搓,炒菜用的都是新鲜蔬菜,并指责罗永浩用“恶心”一词是“砸牌子”,放话要考虑起诉。更戏剧性的是,西贝紧接着推出两大动作:全国门店上线“罗永浩菜单”还原当日菜品,同时开放后厨接受监督。
![]()
面对西贝的反击,罗永浩不甘示弱,随即发文悬赏十万元征集西贝使用预制菜的法律证据,还顺带求问检测方法并附赠iPhone17。一场消费者吐槽与商家维权的较量愈演愈烈,网友们吵翻了天:网红吐槽算不算侵权?商家回应又踩了哪些法律红线?张律师,对此,请帮我们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律师表示,首先,罗永浩的吐槽到底构不构成诽谤或侵权?诽谤得同时满足“虚假陈述、主观过错、造成损害”三个条件。罗永浩说“几乎全是预制菜”,这是实打实的事实性描述,如果西贝能拿后厨监控、食材加工记录等证据证明不实,这部分就可能涉嫌虚假陈述。但“贵”和“恶心”属于主观感受,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消费者评价权的保护。不过,公众人物的言论影响力大,得承担更高注意义务,“恶心”这种带侮辱性的词,很可能被认定超出了合理评价的限度。
![]()
再看西贝的应对,看似强硬却藏着法律风险。先说说公开消费账单,虽然金额、菜品数量这些信息没直接挂姓名、身份证号,但结合就餐时间、人数等细节,明眼人都知道是罗永浩一行的消费记录,这就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小必要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更明显的是“罗永浩菜单”,《民法典》明确规定姓名权受保护,西贝没经过授权就用罗永浩的名字搞商业推广,本质是蹭流量引流,已经涉嫌侵害姓名权,要是再用了他的肖像,侵权责任更重。
这场纠纷的核心,其实是消费者评价权和商家名誉权的边界问题。对消费者来说,吐槽得有章法:“难吃”“价高”这类主观感受随便说,但“全是预制菜”“食材过期”这种事实性说法,得有基本依据。公众人物更得悠着点,不能仗着粉丝多就口无遮拦用侮辱性词汇。
商家维权也得守底线。西贝开放后厨自证清白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公开消费者消费细节、擅自用他人名字做营销,就从“维权”变成了“侵权”。遇到差评,摆证据、晒流程才是硬道理,靠“蹭热度”博关注反而容易翻车。
说到底,这场纠纷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数字时代里,消费者的评价权不是“乱骂的挡箭牌”,商家的名誉权也不是“打压差评的借口”。网红吐槽要讲事实、有分寸,商家回应要守法律、讲理性。只有在法律框架内互相尊重,才能既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又守住商家的合法权益,让市场环境更健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