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农妇被罚案纠错: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撤销罚款、退还10万元及利息、诚恳道歉”——临沂经开区法院近日发布的通报,为农妇杨某花被罚案画上了阶段性的纠错句号。可这份迟来的纠正,非但难以抚平事件的负面影响,反而让“早知现在,何必当初”的追问更显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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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事件,法院在对杨某花作出15日拘留的同时,额外加处罚款,经核查已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适用法律错误。这一错误绝非“无心之失”,背后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是法律业务不熟,连基本的法条适用都能出错;是法治意识淡薄,将司法权力视作随意使用的工具;更是公平公正理念的缺失,对普通农妇的权益缺乏基本尊重。当司法行为背离了法律底线,甚至带着对百姓的轻视,所谓的“执法”便成了对法律法规的践踏。
10万元罚款,对一个普通农妇而言,可能是数年的积蓄;错误的处罚决定,不仅让她承受经济压力,更要面对司法不公带来的心理创伤。而比个人遭遇更严重的,是这起事件对司法公信力的重创。法院本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此次适用法律错误的处罚,却让公众看到了权力滥用的风险,也让“公正无私”的司法形象蒙尘。这种因失职或渎职造成的恶劣影响,短期内难以修复。
如今,法院虽已纠错并承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公众期待的不止于此。对那些因业务不精、意识淡薄而滥用职权的人员,绝不能止于“依纪追究”,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唯有以“严惩不贷”的态度,让失职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以儆效尤,警示所有司法从业者:权力不可滥用,法律不容践踏,百姓权益更不能轻视。
司法权威的建立,靠的是每一次严谨的办案、每一次公正的裁决;司法公信力的积累,容不得半点马虎与轻视。临沂农妇被罚案的纠错,应成为一堂深刻的法治课:若当初能心存敬畏、严守法律,何至于如今道歉退款、损害形象?唯有守住法律底线、常怀公正之心,才能不负公众对司法的信任,真正守护好公平正义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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