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8年前震惊全国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作出一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因参与拐卖儿童犯罪分别获刑——主犯曾某孩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犯吕某东、王某勇获无期徒刑,提供关键信息的袁某贵获刑十五年。法院同时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0万元赔偿请求。这场跨越十八年的正义之战虽迎来阶段性结果,但主犯曾某孩庭审现场的嚣张表现,却让公众对判决尺度的讨论持续升温。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曾某孩纠集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组成犯罪团伙,通过蹲守、尾随等方式锁定目标后,入室暴力抢夺婴儿并贩卖牟利。曾某孩作为策划者与组织者,全程主导犯罪实施,案发后拒不认罪且无任何悔罪表现,法院认定其"罪责最为突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顶格判处死缓;吕某东、王某勇虽同为主犯,但因累犯身份及如实供述(吕某东供述对破案有重要帮助),获无期徒刑;袁某贵虽未直接参与抢婴,但其提供的目标信息对犯罪完成起到关键作用,且态度恶劣,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宣判现场,当法官宣读"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该犯突然情绪失控,起身对着受害者姜甲儒一家及审判席破口大骂,言辞污秽不堪,甚至扬言"出来还要报复"。法警多次警告无效后强行将其带离,姜父事后痛心表示:"他今天的猖狂比第一次开庭更甚,不仅辱骂我们,还公开挑衅法律!"
家属透露,他们已着手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要求对曾某孩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这一诉求迅速引发网络共鸣,超百万网友参与讨论,超八成留言呼吁"严惩不贷"。
舆论场中,三个核心争议点持续发酵:其一,针对"入室抢婴+长期贩卖"的极端恶性,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罪名或未完全覆盖犯罪本质,若追加抢劫罪并罚,或可触发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标准;其二,对于曾某孩辱骂司法人员的行径,网友援引《刑法》第三百零九条,建议对其处以"罚款十万元+拘留十五日"的叠加处罚;其三,关于死缓判决本身,超九成网民直言"量刑过轻",担忧"恶魔存活于世必将再酿悲剧"。
部分受害者亲属的深层恐惧:"一个连襁褓婴儿都不放过的畜生,若未来减刑出狱,谁敢保证他不会变本加厉?"
从婴儿被强行抱走的撕心裂肺,到十八年漫漫寻亲路的锥心之痛,再到今日法庭上的正邪对峙,这起案件早已超越普通刑事犯罪的范畴,成为检验法治成色的试金石。尽管二审程序尚未启动,但公众的激烈讨论已然传递明确信号:对侵害弱势群体的犯罪,必须以最严格的标准厘定罪行,以最坚决的态度维护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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