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55岁农妇杨某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某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法官理论,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当天杨某花收到10万元法院罚单,同时被拘留15日。
网传罚款决定书
据网友报料,判罚杨某花10万元的法官系于某某,现任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同时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曾荣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等荣誉。
9月19日下午,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近日,关于网上帖文反映“山东临沂一法院作出十万元罚款,适用法律错误”事件,引发关注。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经审查,在对杨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决定的同时,又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须予以纠正。
情况通报
目前,我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同时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院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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