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治这么普及,谁能想到山东出了个特别吓人的进屋抢小孩案子,这事儿太坏了,像乌云一样压在人心里,大家都很关注。
回到2006年10月,那个叫曾某孩的被告,被钱迷了眼,知道刘某强、苏某娥两口子想收养小男孩,就生出偷小男孩卖钱的坏主意,他赶紧叫上吕某东、王某勇,吕某东又拉袁某贵入伙,袁某贵为了点好处,把同村姜某丙家刚生的小男孩信息和住址什么的全说了,还亲自指认,给坏人开了作恶的门。
同年12月4号凌晨1点,坏人把手伸向姜某丙家,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翻墙进去,用暴力和威胁控制住姜某丙两口子,吕某东冲进卧室,硬抢走还在睡觉的姜某甲,第二天经曾某孩介绍,吕某东假装姜某甲爸爸,把孩子交给刘某强、苏某娥两口子,收了28600元现金,钱被他们随便分了。
9月19号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一审宣判,曾某孩判死刑,缓两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判无期徒刑;袁某贵判有期徒刑十五年,还罚一万块钱,同时同意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20万的请求,可宣判结果让受害人家属接受不了,出了法庭姜甲儒和他亲属气坏了,说4个主犯认错悔罪态度特别差,曾某孩当庭骂他们,知道判决结果还上诉还大骂,法警都管不住,姜甲儒爸爸气疯了,说他们比第一次开庭还张狂,姜甲儒也坚决说,姜家不接受这结果,要申请抗诉。
这案子就像重重一锤,敲在人们心上,犯罪分子为了自己的利益,没了人性,法律虽然罚了他们,但受害人家属心里的伤好不了,我们盼着法律能更完善,让正义完全实现,给受害人家属一个真正的公道。
备注:本报道仅基于现有公开信息整理,事件真相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倡导网友勿轻信传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