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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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杭州一女教师在三个人的微信群聊天因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政拘留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女教师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天台县公安局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被告依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原告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该案将于9月24日上午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报道这则消息时,标题上特别用上了“三个人的微信群聊天”的字眼,意思是说,就是在“三个人的微信群”说了不该说的话,警方就给予其行政拘留,是不是执法过严、判罚不当呢?
如果仅仅是在三个人的微信群说了不该说的话,而没有再对其他人说,也没有被进一步传播,就对传播或谣言编造者行政拘留,或许是有点过了,要求撤销处罚有一点道理。问题在于,此起案件似乎并不像女教师自己所说的那么简单。
当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果冻局长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将该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仙女下凡”进行传播。后该不实信息扩散,对该教师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案发后林女士到公安机关投案。
也就是说,虽然林女士传播谣言的两个微信群,都只有3个人,也只给一位朋友传播了该谣言。那么,外界是怎么知道的呢?真的如林女士所言,相关谣言在她传播前就已经广泛传播了吗?如果广泛传播了,林女士凭什么主动投案?受害人又怎么知道林女士在微信群编造过她的谣言呢?
分明是,林女士的所谓“三人微信群”,又有人将她的谣言传播给他人了,他人也继续传播了,林女士也就成为了谣言的源头,而不是林女士所言,外界已经广为传播。
而从警方对林女士微信群中的一名老师,以及与林女士微信聊天的老师也都做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来看,林女士的所谓“三人微信群聊天”,并非单纯的三人微信群聊天,而是谣言传播源头,闺蜜和微信聊天的朋友,也成了谣言的传播者,进一步扩大的谣言的传播范围。如果不是林女士编造谣言,闺蜜和朋友就没有这个“新闻线索”,就不会出现新的传播。
这也意味着,尽管林女士只是在两个三人微信群中散布谣言,且只给一个朋友发布了谣言微信,但是,产生的后果却不是只有几个人知道,而是广为传播了。林女士真的需要责怪的,是把她的谣言又传播给他人的闺蜜、家人和朋友,是她们在“帮助”林女士传播谣言,是她们把林女士变成了谣言的源头。同时,林女士也在客观上用自己编造的谣言,害了闺蜜和朋友,让她们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林女士需要做的,并不是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护,而是给闺蜜和朋友道歉,是自己的不负责任、张口便来、编造谣言,把闺蜜和朋友也给害了。
也正因为如此,奉劝林女士不要再做没有意义的起诉,这样的起诉,只会让自己更被动,不仅会让人觉得自己是一位长舌妇,还是一位谣言制造者。警方只对其行政拘留两天,也主要是因为其主动投案,是比较宽容了,而不是因为只是在两个“三人群”传播谣言。不管在几个人的微信群编造谣言、传播谣言,只要是谣言,只要是被进一步传播了,首先编造和传播谣言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林女士就是谣言的编造者,是谣言的源头,必须严厉惩罚,警方的处罚,一点没错。林女士被行政拘留,也一点不冤。对这种不问真假,张口便来的人,就得法律伺候,让其吸取教训,也让其他人警示。
在这里,我们建议那位被林女士编造谣言而受到伤害的老师,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诉林女士,要求林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让林女士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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