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芙蓉律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举行聘任仪式,聘任了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爱心律师与保护大使,正式启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聘任仪式由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高级合伙人、主任陈平凡主持。
仪式上,陈平凡强调,社会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旨在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等多方面情况,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及开展帮教提供依据。芙蓉律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合法性与专业性,从接收委托开始,严格规范流程,确保每一环节体现法律温度与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律师行业更应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调查工作。
本次受聘人员涵盖刑事辩护、家事法律服务等多个专业领域,多名律师具有丰富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陈平凡主任与湖南省司法厅律管处原调研员安伟律师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
随后,芙蓉律所董事、高级合伙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人杜颖律师围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开展了专题辅导,从法律依据、调查方法、报告撰写、伦理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帮助新成员更快融入角色、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芙蓉律所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律所社会责任与专业建设的重要方向。此次系统化推进社会调查工作,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深化,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社会调查作为矫治教育参考”要求的积极响应,彰显律所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专业角色。
未来,芙蓉律所将继续完善社会调查机制,加强团队建设与跨部门协作,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行业标准的讨论与制定,助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赵文暄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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