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农妇案引炸锅,55岁的山东临沂农妇杨宝花,在法院执行大厅对着法官喊出:“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一句话收到了一张10万元罚款、15日拘留的决定书。
这则消息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就一句话罚10万?这处罚也太重了吧!”
“法官就能随便罚钱?监管到底在哪儿?”
这场看似简单的言语冲突,其实戳中了大家对“司法公正”的最朴素担忧。
先说说最让人费解的——处罚的法律依据。
法院给的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但稍微懂点法的人都知道,这条是管“法庭上”捣乱的,罚款上限才1000块。
可杨宝花是在执行大厅吵的架,判决早就出了,根本算不上“法庭审判过程中”。
有法学教授直接点破:“连法条都用错了,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 用管法庭的规矩罚了大厅的事,难怪大家觉得“罚得没道理”。
更离谱的是10万元罚款的金额。虽说《民事诉讼法》里个人罚款上限确实能到10万,但那是针对伪造证据、暴力抗法这类严重事儿的。
反观近期的同类案例:重庆巫溪有人电话辱骂法官,罚了5000元;湖南有律师在网上诽谤法官,罚了5万元。
杨宝花既没说脏话骂人,也没动手推搡,就一句气话,罚款却比这些案例翻了倍甚至20倍。
要知道,10万元对农村家庭来说,差不多是两年的纯收入,这笔钱扔出去,无疑是往她身上压了块大石头。
除了金额和依据,程序上的问题更让人心寒。
法律规定,对罚款不服可以在3天内申请复议,但杨宝花直到快一个月后才提交申请,早过了期限。
不是她不想复议,是没人好好告诉她“3天内要办”这件事。
想想看,一个普通农妇,哪懂这些法律时效的门道?
司法机关连最基本的“告知义务”都没尽到,这不等于断了她的申诉路吗?
更别说“又罚款又拘留”的操作——专家都说了,这俩最严厉的处罚轻易不能一起用,可法院连个加重处罚的理由都没写,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在滥用权力”。
网友们的愤怒,其实不只是替杨宝花抱不平,更是怕这种“重罚”落到自己头上。
大家最在意的是:司法权威到底是靠“重罚立威”,还是靠“公正服人”?
前段时间湖南有个案子,律师在网上骂法官,法院罚了5万元,没人说闲话——因为事实清楚、法条用得对,处罚幅度也合适。
还有重庆巫溪那个案子,当事人骂了法官,法院罚了5000元,同时还跟他讲清楚了为啥罚、错在哪,最后当事人心服口服。
这对比下来就很明白:让人信服的从来不是罚款有多高,而是处罚得“有理有据”。
说到底,杨宝花的气话,其实是对判决不满的“笨办法”。
如果法院在判后能好好跟她解释判决理由,告诉她不服可以上诉、申请再审,她未必会在大厅情绪失控。
而现在,一句气话换来了“天价罚单”,反而让大家对司法产生了隔阂。
要消解这份疑虑,其实不难:上级法院该好好查查,法条到底用对了没、罚款金额到底合不合理;
法院也该把“辱骂”的证据摆出来,让大家看看是不是真到了要重罚的程度;
更重要的是,得给普通人把维权的路指清楚——不是逼得人只能在大厅喊“没良心”,而是有顺畅的渠道能说理。
司法本是给老百姓兜底的“安全网”,可要是这张网变成了“罚款单”,难免会寒了人心。
你觉得一句“没良心”罚10万合理吗?如果遇到对判决不满的情况,你知道该怎么合法维权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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