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指控犯罪,聘请了律师出庭辩护,而他在庭审过程中屡屡犯困、甚至打起瞌睡,最终你被判定有罪——你是否可以律师“严重失职”为由提出上诉?
在中国,我们几乎看不到辩护律师敢在法庭上打瞌睡的新闻。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律师 法庭 打瞌睡”,相关报道无法查到,反倒是“法官庭审睡觉”的旧闻偶有所见。
然而在美国,类似荒诞的情节确实发生过——辩护律师在庭上睡着,被告人却凭借这一点成功上诉,有人因此减刑,有人甚至免于死刑。这听起来是否有些不可思议?
一觉少坐十年牢
2016年3月11日,美国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对被告人雷金(Regan)的一项“预谋敲诈”罪名。理由相当戏剧性:他的辩护律师马基(Murphy)在庭审过程中多次闭眼打瞌睡。
法院的判决理由非常明确:律师在庭上睡着,等同于被告人没有律师。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保障刑事被告人“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律师失职至此,已构成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实质剥夺。
雷金原本面临30年刑期,该罪名撤销后,刑期大幅减少,他因此少服刑十年。颇具讽刺的是,这并非马基律师第一次在庭上睡着。早在2006年,他就曾被法官当庭叫醒;2008年和2009年,他还因多次缺席开庭受到质疑。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律师”,却因自己在庭上打瞌睡,意外帮当事人争取到了权利。
一“睡”救一命
相比马基,另一位名叫加农(Cannon)的律师,其“瞌睡战绩”更为惊人。
三十多年前,28岁的伯丁因杀害同性伴侣被德克萨斯州法院判处死刑。案情清晰、证据确凿,法庭为他指派的老年律师加农几乎无力施展辩护。然而伯丁提出上诉,理由令人咋舌:我的律师在庭审时睡着了!
上诉法院起初也觉得难以置信,遂启动调查。结果,原审法官和多位陪审员均证实:加农确实曾在庭审中打盹——有人说一分钟,有人说五分钟,但“他睡着了”是确凿的事实。
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但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最终裁定:加农的行为侵犯了伯丁受宪法保障的“获得有效律师协助的权利”。加之美国最高法院一贯强调“程序正义重于实体结果”,最终要求德州法院要么重审、要么放人。于是,这名死刑犯竟被无罪释放。
伯丁回家后常常感慨:“是我的律师救了我。”朋友却调侃道:“救你的不是加农的瞌睡,而是美国宪法。”
这句话点破了关键。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明确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即便杀人事实确凿,只要审判程序存在严重缺陷,判决仍可能被推翻。
为什么程序正义如此重要?
据相关资料统计,美国约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死刑判决在上诉阶段被撤销,多数因程序漏洞导致。这类现象在中国公众看来或许难以理解:法院为何如此“偏袒”罪犯,而不优先考虑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受?
答案在于法治的核心精神——程序正义。一旦程序失守,即便事实清楚,仍可能酿成冤错案。律师在庭上打瞌睡,本是严重的职业失范,却从反面突显了制度的力量:即便律师再不称职,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也不容侵犯。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律师可以高枕无忧地靠“睡觉”辩护。事实上,他们可能面临行业纪律调查,甚至被吊销执业资格。但从结果来看,这些“瞌睡律师”无意间让我们看到:在法治国家,至高无上的不是法官的威严,不是检察官的控诉,而是程序本身的正义。
在中国,我们往往更看重结果正义:杀人必须偿命,偷窃就该入狱。但美国的司法逻辑提醒我们:程序的公正,是结果正义的基础。失去程序保障,所谓的正义也往往难以站稳。
也许正因如此,一个律师在庭上的“瞌睡”,竟真的可以成为被告人绝处逢生的转机。
确切实施的杀人行为,却因程序问题得以翻案——你能接受这样的司法逻辑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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