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本报从信用中国(天津)获悉,由于存在未按照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问题,近日,中冶天工集团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A1002025013披露,2024年12月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技师学院东城校区改扩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问题,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己对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2025年3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移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议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函》(粤建质函[2025]124号),建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2025年4月14日,委安全应急处将上述违法线索移交总站,要求总站依法查处。2025年4月18日立案。调查过程中,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25年4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2025年4月27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总站提出申请中止对该起事件的立案调查。经批准,2025年4月28日中止调查。在中止调查期间,总站多次督促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反馈行政复议结果。2025年6月25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总站提供东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东府行复[2025]2440号)。经批准,2025年6月26日恢复调查。经调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属实。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处罚。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12,公示截止期为2026/09/12。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6-19,法定代表人为高文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789363043U,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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