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值班室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反映在工农路与太昊路交叉口,一车辆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慢行,溅起积水湿透路人。值班民警立即通知交警二大队进行处置。
接到指令后,周口交警二大队大队长李玉振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核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锁定车辆违法事实,并研判行车轨迹,排查车辆信息。民警很快联系到驾驶人张某。张某承认事实并致歉,但因家中有事已离开周口,承诺返回周口后接受处理。9月15日,张某如约至二大队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并开展安全教育,强调雨天应减速慢行、文明驾驶,避免危及他人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此次高效处置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也体现了周口交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周口交警将持续关注群众出行关切,严管交通违法,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周口交警提醒
雨天行车
请提前减速
文明驾驶
共同维护良好出行环境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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