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25〕124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邓州市部分乡村无名道路命名方案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单位报送的《邓州市乡镇村无名道路命名方案的请示》(邓民〔202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3〕201号)、《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民〔2023〕67号),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全市846条乡村道路命名方案。
二、你单位要依法依规及时做好命名道路的信息采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指导乡镇做好命名道路的地名设标工作。
此复。
2025年9月10日
(源自:邓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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