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烈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不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原本因借款失和的好友重归于好,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情谊在”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2025年3月21日开始,因被告需要垫还资金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多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共借给被告100000元。2025年3月21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转账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截止至今被告仍欠原告100000元未还,原告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要欠款,但被告均已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未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温情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本是朋友关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深入交流: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体谅朋友的难处。经耐心调解,被告意识到自身的问题,说明因一时困难未能还款。原告看在多年情谊上,也表示谅解对方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圆满化解,二人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烈山区法院积极运用“调解+当场履行”模式处理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朋友间借贷纠纷,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避免了进入执行程序,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温情、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文/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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