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姬先生的父亲在工作的时候突发疾病离世,时隔一年半,姬先生拿到了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书,但赔偿金却一直没落实到位。
这是2024年3月13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恒泰盛都小区南门位置监控拍到的画面。姬先生的父亲姬强就是画面中的这位保安。
姬先生 姬强儿子:我父亲是在咱们小区,他们这个物业公司叫呼和浩特誉海物业,之前最早的时候,签合同的时候,是跟内蒙古誉海物业签的合同,后期因为(物业公司)内部的变更,后来又签了合同,叫呼和浩特誉海物业,这个公司,在他们公司,就在咱们小区的南门做保安。
姬先生说,他父亲从2019年开始就在这家物业公司做保安,2024年3月13日那天,他父亲在工作的时候突发疾病,情况危急。
姬先生 姬强儿子: 下午四点半左右就发病了,后来就是救护车来,拉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到了医院之后,第二天,3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宣布死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 书显示,姬先生父亲的死亡原因为脑出血。父亲去世以后,姬先生和物业公司沟通了情况。
姬先生 姬强儿子: 我说你们给我爸缴保险没有,他们说不知道,我说你们查一下,我说如果说缴保险的情况下,你让保险公司来负责(处理)就行,因为咱们是突发疾病,后来他们的负责人跟我说,没有缴保险,问我怎么(处理)这件事,后来就协商不成。
去年4月份,姬先生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6月18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结果为姬先生父亲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姬先生 姬强儿子: 做出认定之后,让劳动仲裁去做判决,判完之后给我爸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还有一个就是丧葬费, 还有给我妈妈判决了一个亲属抚恤金,一共就这三个部分,一共给判了就是135万左右。 (2025年) 7月23日已经出了(仲裁裁决书),7月30日我们拿到手,8月1日送达(到)物业。
当初姬先生要求呼和浩特誉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赔偿,并申请内蒙古誉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内蒙古誉海物业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由呼和浩特誉海物业公司在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 亲属抚恤金。但直到现在,姬先生也没有拿到钱。
姬先生 姬强儿子: (物业)公司也不联系我们,迟迟也不给,他们就说没钱。就是我们去问这个事,人家说不给承担这么多钱。他们没有上诉,我现在就觉得,法律已经判下来了,判下来了物业公司应该去赔偿这笔钱,物业公司现在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动,只是跟我说没钱,我非常不认可,我就是想尽快把这笔钱拿到。
那对于这件事,物业公司是什么想法?之后我们也来到物业设立在小区的项目部了解情况,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之后我们电话联系到了呼和浩特誉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武经理。
武青 呼和浩特誉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那天我都给他打电话了,我俩最后谈的结果,费用是80(万元),然后是三年(支付),我先付20(万 元 ),剩下的每月(支付),给他打清这80(万 元 )就行了,每月付款。
记者:姬先生,谈过这个事吗?
姬先生 姬强儿子: 聊过,但是一开始他说的是80万元,先给我们付40万元,后来就变成20万元了,所以我们想(物业)一次性支付135万元。
现在姬先生要求物业按照裁决书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那物业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
武青 呼和浩特誉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 我现在肯定一下支付不了这么多,我现在给不了具体方案,只能等一下,我得看一下公司运营状况了,之后再给他答复。
姬先生 姬强儿子:没有消息的话,我只能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来源:《都市全接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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