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刘某 62 万欠款追到底败诉,问题出在没踩对追责节奏!
这篇 2024 真实案例拆解,3 步教你找对人不白跑腿。
一、先看这起典型官司:62 万为啥追不到 “股东的股东”?
2024 年,刘某打赢与厦门某教育公司的特许经营官司,法院判对方还 62 万余元。可这家公司是空壳,法院只能追加其唯一股东福建某教育科技公司为被执行人。
刘某不甘心,又把福建这家公司的 10 位历任股东告了,说他们没履行出资义务。结果一审、二审全输了 ——法院明确:债权人无权直接向 “股东的股东” 追责。
二、债权人必记 3 个要点,追责不做无用功 要点 1:“穿透追责” 像拆套娃,只能拆最外层
法律里的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俗称穿透条款)就俩规矩,多一步都不行:
- 纵向穿透:直接股东滥用权利搞空公司,能找他要钱;
- 横向穿透:关联公司互相转财产,能让关联公司担责。
关键提醒:法律从没允许 “无限穿透”!就像套娃,只能拆最外层的债务公司和直接股东,再往里找 “股东的股东”,法院直接驳回。
要点 2:正确追责 3 步法,附可套用话术
- 第一步:先查债务公司家底
起诉前摸清对方房产、存款、股权,及时申请查封。
话术参考:“法官您好,申请人查到被执行人 XX 公司有 XX 房产(证号 XXX),申请查封。”
- 第二步:再盯直接股东
公司没财产,且股东未实缴出资 / 抽逃出资,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话术参考:“申请人举证 XX 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 XX 万元,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 13 条,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第三步:别碰 “股东的股东”
像刘某这样找 “股东的股东”,纯属浪费时间,法院 基本上都会驳回。
要点 3:股东也得警惕!2 种行为必担责
- 财产混同:把公司钱转自己账户,公私不分;
- 出资不实:认缴到期不缴,或出资后偷偷转走。
只要踩线,直接股东就得替公司还债。
三、收尾提醒:收藏好,追债用得上
追责找对层级,维权少走百里;股东守好底线,才能全身而退。
这篇指南建议马上收藏,下次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直接对照操作!
你追债时踩过 “找错人” 的坑吗?或者想知道怎么查股东出资情况?评论区聊聊~
特别提示: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维权请咨询专业律师。
#民法典##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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