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校园不是商业的跑马地,学生不是待收割的韭菜。
日前,有多名网友发帖称,湖南工商大学新生入校时,被强制要求办理校园网络,办理人员还称不办理就无法领取寝室钥匙和学生卡。9月15日,湖南工商大学回应记者称,校园网办理遵循自愿原则,并没有和宿舍钥匙发放绑定,是个别运营商工作人员夸大其词造成的。
校方的回应,否定了入网与宿舍钥匙发放绑定。但这个“否定”,却与多名自称新生及新生家长的网友的亲身体验大相径庭。根据他们的说法,该校在发放宿舍钥匙时,将办理校园网络设为前置条件,更有甚者,学生卡激活、教务系统选课等基本功能都被强行绑定。
如果学生认为“绑定”的原因,正像校方回应的那样,“是个别运营工作人员为获得更多业务量,在推介时存在夸大其词、消费误导等行为”所导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校方可以因此撇清责任。作为校园管理主体,学校有义务对进入校园的商业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尤其是对影响学校声誉的不当商业行为,更应该及时制止或澄清。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学季,存在“捆绑办卡”现象的高校,并非只此孤例。此前,山东师范大学曾出现宿舍门禁付费绑定的案例,湖南娄底则有指定医院建档方可报名的怪象。这些将基础设施使用权与消费挂钩的做法,都暴露出高校对商业活动监管的集体失职。
从法律视角看,这种捆绑销售正在踩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底线。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权,在强制办卡的潜规则前形同虚设。而进入校园的商业运营商,或明或暗将商业利益与公共设施捆绑在一起的行为,也涉嫌强迫交易。更值得警惕的是,当类似事件曝光后,将责任归咎于业务人员的私自行为的标准回应,也反映出高校对商业活动监管的系统性缺失。
商业进入校园本无可厚非,但必须遵循市场逻辑。学生宿舍钥匙、学生卡等公共服务不是商业筹码,入校新生也不是待收割的韭菜,校园基础设施坚守其公共服务本质,商业服务也不能逾越自愿选择原则。让教育的归教育,让商业的归商业,这不仅是商业主体要明白的道理,也应该是爱惜羽毛的高校应该坚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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