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吉林证监局网站发布四则行政监管措施,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2名责任人被警示,1名责任人被监管谈话。
经查,东方汇金期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不规范。
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资管产品公开发布募集公告;未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情况;资管业务系统权限管理不到位;未明确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发生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异常情况类型及处置安排;未对部分交易对手开展尽职调查,实施准入管理和额度管理。
二是,互联网营销过程中合规管控不足。
营销活动合规监控和留痕管理不足;营销过程中部分宣传内容存在诱导性表述;个别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
根据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吉林证监局强调,公司应于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书3个月内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局将进行验收。
与此同时,沈振东作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李泽侯作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于怀宇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专业型金融企业。股东为北京纽森特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吉林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来源:读创财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