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遛弯儿,谁能想到一脚踩进鬼门关?杭州一位大姐就这么没了。9月9号那天,她跟往常一样在闲林中路附近溜达,结果一脚踩上滩“水”,当场就走不了道了。送到医院一查,好家伙,是氢氟酸!这玩意儿江湖人称“化骨水”,骨头都能给你化了。拼了命抢救五天,人还是没留住。
这事儿透着邪门。氢氟酸是啥?那是实验室里都得供着、供着的祖宗,碰一下皮肉都得烂,吸口气肺都得伤。就这么个狠角色,咋就大喇喇地躺在大马路边上,跟一滩雨水似的?这可不是谁家孩子打翻的墨水,这是要人命的剧毒啊!
你猜怎么着?这玩意儿在网上买起来,比买件衣服还方便。打开某宝某东,搜“氢氟酸”,八块十块一瓶,商家还管它叫“工业清洗剂”,月销好几千。你问买这玩意儿要不要身份证?要不要开证明?店家大概会反你一句:“亲,需要啥证明啊,直接下单就行。” 这门槛,低得跟平地似的,傻子都能买,买完了用完随手一扔,完事儿。这不就成了定时炸弹,满地乱滚吗?
现在好了,人没了,街道办发通报,公安查案子,环保的去清理现场。一通忙活,可大姐能回来吗?她家里人以后看到那块空地,心里是啥滋味?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那个乱扔“化骨水”的,法律上有个词儿叫“过失致人死亡罪”,得让他尝尝牢饭的滋味。
但光抓一个扔东西的,够吗?我看不够。卖东西的电商平台,是不是也该打打屁股?你提供个平台,让危险品跟卖白菜似的随便流通,这责任跑得了?还有那个管着危险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听说还在“草案”阶段晃悠呢?这次大姐的血,能不能给它盖个“特急”的章子,让它赶紧出台?从生产、运输、卖东西,到最后怎么回收处理,每个环节都得给它钉上钉子,挂上锁,不能再这么稀里糊涂了。
说到底,这事儿不是技术有多难,就是看谁把责任当回事。制度上有个洞,老百姓就得用命去填。这次是杭州的大姐,下次会是谁?你?我?还是咱家出门买酱油的孩子?
法律要是总在悲剧后才睡醒,那跟没睡有啥区别?别让“化骨水”再从网店里,流到咱家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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