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祸害人类生命安全的东西,人们对它都深恶痛嫉,杜绝毒品贩卖的根本因素就是禁止父亲运输,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却提倡给这类人包容,废除毒品运输罪死刑,这样的论文是如何发表的?
论文,是武汉大学的硬伤,用这句话来形容可谓是恰到好处,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的论文可谓是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作为大学教授、博导,她为何能写出这样的论文且能公开发表?
欣赏一下莫教授的论文
武汉大学莫洪宪教授发表的《“厉行禁毒”刑事政策下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废止》论文,在2015年12月1日公开发表在某期刊上,论文内容引发网友关注。
论文摘要指出,依据国际公约和毒品犯罪的特征,毒品犯罪并非是最严厉的罪行,适用死刑的理由并不充分………,她建议应当取消由运输毒品死刑开始,逐步取消毒品犯罪死刑。此论文备受关注。
莫教授的论文很奇葩,她写论文的目的是废除运输毒品罪犯死刑,先废掉运毒死刑,再废贩毒,最后连制毒都废了,学西方那样彻底不要死刑,给毒品贩卖者和运输者一个机会,这个机会是什么?让他们继续作恶多端还是让他们祸害人类?
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20%的暴力犯罪、30%的偷抢骗都和毒品有关,清朝林则徐虎门销烟就是打响毒品战争的第一枪,如果没有虎门销烟,我们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真的是很难想象,莫教授写下论文的时候,是否考虑她身为大学教授的身份?是否想到自己的言谈举止在学术界会带来什么影响?
“以史为鉴,奋发图强”的理念,难道莫教授都完全忘记了吗?教授考核需要论文做支撑没错,写论文也要符合实际,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方可,既能体现学术水平,又可以被引用才是好论文,莫教授的这篇论文水平如何,答案就摆在大家面前。
莫洪宪教授介绍
能够写出这类论文的教授不简单,公开资料显示,她和武汉大学有关,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教授、博导。
莫洪宪,1954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1993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莫洪宪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她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莫教授曾任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等职务,研究领域为刑法和犯罪学。
莫洪宪教授的代表作《有组织犯罪研究》出版后,被有关著名学者称为“填补了我国有组织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学界和司法部门中得到了较大反响。由此可见,莫教授在大学领域有着很深的造诣,其学术也到了武汉大学乃至国际学术界的认可。
论文引发网友热议
作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应当在守法的前提下,遵守论文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书写论文,莫教授的论文是否合适?引发网友热议。
有读者认为,现在的一些公知们不知道是在干什么?拿着国家给的高额工资,整天不干有益于国家人民的事,净说国外的月亮圆。不结合我国的实情,提出一些有损国家和人民的建议,影响极其恶劣!建议武汉大学开除莫洪宪,其观点祸国殃民,对每一个学子都是负能量。
笔者认为,这不是学术自由,这是公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违背社会主流道德观念。这样的人已经没有担任教师的资格!武大应该立刻开除此人!
莫教授的这篇论文,真的不适合发表,问题是,她的论文是如何通过审核的?监督机制在哪?值得有关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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