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办结的一起案件中,哥哥因车祸不幸离世,弟弟主动承担其债务。这场跨越生死的诚信履行,给社会带来了满满的正能量。”9月15日,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樊高峰在接受河南法治报记者采访时说。
2024年6月,该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谭某某与原告徐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谭某某分期偿还徐某某1.4万元货款。谭某某陆续偿还8000余元后,不幸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得知噩耗,徐某某既痛惜对方生命的逝去,也为剩余5000余元债权的实现心存担忧。
转机很快出现。谭某某的弟弟小谭回国奔丧。料理完哥哥的后事,小谭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孙紫睿,明确表示:“我哥欠的债,我来还!”
孙紫睿立即组建微信群,为小谭和徐某某搭建沟通桥梁。“没想到,谭老弟刚经历丧亲之痛,又主动承担债务,这份诚信比金钱更珍贵。”徐某某感动地说。
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表示:“襄城县法院将持续通过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实践,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守护人间真情,弘扬社会正气,让纠纷化解更彻底、更温暖,使诚信友善在每一次担当之中生根发芽。”(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彭宝怡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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