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提振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严厉打击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两个关于物业方面案例:
翼城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
2025年5月26日,翼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翼城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转供电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其没收多收取的电费8158.98元、罚款16317.96元行政处罚。
霍州市某物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的民用电能表案
2025年5月21日,霍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霍州市某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民用电能表未能提供检定证书。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民用电能表、处以800元罚款。
来源: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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