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法院一起“小标的”执行案件在案外人的帮助下,顺利执行完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人情的温暖。
2013年,张某及妻子梁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王某借款5万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3年将张某和梁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生效后,二被告履行了部分协议,仍有20000元本金及利息未偿还,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和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在全市法院开展“小标的”执行大会战之际,王某偶然得知梁某在某环卫所工作,执行干警根据该线索迅速行动,前往某环卫所找到梁某,准备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梁某的领导知道情况后,积极配合,因梁某经济困难,为化解矛盾,与执行干警共同做思想工作,并主动提出给梁某借款帮忙偿还债务,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梁某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4000元,剩余利息申请人王某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
“感谢领导的帮助和法院的人性化执行,我一定尽早给领导偿还借款”,梁某激动地说。
佳县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将更多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任麒轩
图片:张腾腾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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