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金叶东方明珠小区24号楼102室业主多年来的系列行为引发持续争议,其私挖地下室、侵占公共绿地之举不仅激起其他业主不满,更在处理过程中暴露出跨部门协作不畅、职责划分争议等问题,历经信访处理与复查,事件至今仍待妥善解决,相关部门的后续行动备受关注。
违规行为频发引不满:私挖地下室未果又占公共绿地
2018年3月,金叶东方明珠小区物业公司发现24号楼102室业主在自家后院违规挖掘,深度约5米,导致楼体部分地基裸露悬空。物业公司认定其私挖地下室,先后于2018年3月29日、4月2日两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要求恢复原状,并向六道西社区、规划局监察大队、综合执法局等5家部门通报情况,但该业主未予执行,甚至有业主遭到了语言攻击。
(楼体悬空,私挖地下室,梁女士提供)
(楼体悬空,私挖地下室,梁女士提供)
(整改通知,梁女士提供)
(整改通知,梁女士提供)
(语言攻击,梁女士提供)
私自挖掘地下室的行为,会造成地基的稳定性受损,破坏承重结构,改变地下水的流动,导致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进而影响周边土壤的稳定性,增加地面土壤塌陷的风险,给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
2023年5月,该业主再次被指将小区公共绿地占为己有,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违规搭建设施使其成为私家花园,违反《民法典》及《城市绿化条例》中关于公共绿地归属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引发其他业主不满。
(之前是小区公共绿地,梁女士提供)
(搭建私家花园,梁女士提供)
信访受理后调查遇阻:入户核查遭拒,跨部门协作遇难题
2025年3月,业主梁某就上述问题正式信访,地方相关部门于3月28日受理该事项,并按程序告知将于5月27日前办结答复。
(受理告知书,梁女士提供)
地方相关部门受理后,协调临江街道城管分队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102室表面未发现私挖地下室痕迹,户主称此前挖掘系为巩固地基且已回填。因城管执法权限限制,未能实施入户核查。后经区综合执法局致函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核实,确认该处地下室未经规划审批,属私搭乱建。
期间,临江街道城管分队多次尝试入户执法均遭拒绝,报警后因无联合执法安排未获协助。街道因无相应职权,提请区信访局协调推进。
处理意见遭质疑:复查认定街道履职存瑕疵并责令重办
2025年5月26日,临江街道办事处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但梁某对该意见不服,认为其认定事实不清、缺乏依据,遂向地方相关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信访处理意见书,梁女士提供)
7月2日,地方相关部门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决定受理该复查申请,并告知将于7月30日前办结答复。7月25日,复查委员会作出结论,认定临江街道办事处在处理该信访事项时,存在办理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内容不清晰的情况,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撤销原《信访处理意见书》,责令街道在30日内重新处理。
(复查受理告知书,梁女士提供)
(复查意见书,梁女士提供)
争议聚焦执法协作不畅、职责履职存疑、事实认定待厘清
1. 执法权限与协作问题:城管部门因权限限制无法入户核查,多次执法遭拒后,寻求派出所协助时因无联合执法安排未果,暴露了跨部门协作机制的衔接难题。
(执法现场,梁女士提供)
2.职责划分与履职争议:业主认为,住建单位、自然资源局、城管、司法单位等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情况,未能及时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相关部门则基于权责清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却因实际执行中的阻碍未能达成处理效果。城管多次发函寻求借助司法单位均未得到回复,辖区派出所以职权问题为由,不予以配合。出警时,梁女士恳请联系102业主,出警民警以此事不归派出所管而拒绝梁女士,9月8日各部门协调会依然未果。
(自然资源局告知函,梁女士提供)
3.处理依据与事实认定:原信访处理意见因事实认定不清被撤销,反映出基层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存在不足,而此文提供的证据与林江办事处提供的调查结果之间的差异,也成为争议点之一。
事件待解:入户执法陷僵局,部门协作与问题解决仍待观察
截至目前,针对24号楼102室私挖地下室及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已明确地下室属私搭乱建,但入户执法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业主梁某表示,将持续关注事件处理进展,维护自身及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如何进一步协调配合、依法推进问题解决,仍有待观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