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保护利用
乡村历史名人旧居的建议
吴中桦吴从宪
编者按:我省地方志编纂者在从事乡村志鉴编纂过程中,为搜集资料深入多地农村进行调研走访,发现乡村有大量历史名人旧居,并注意到乡村历史名人旧居所承载的文化价值尚未充分挖掘,对其保护利用工作也存在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要传承乡村文明,服务文化强省和乡村振兴战略,须十分注意保护利用乡村名人旧居。为此,本文提出相关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在许多村庄,散落着一些历经岁月沧桑的老房屋。这些房屋不仅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承载着地方民居的演变史,更因其昔日主人的特殊身份而蕴藏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它们曾是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技艺精湛的工匠、保家卫国的英烈、桃李满园的教师、造福一方的村贤或早期投身革命的先辈等人的居所。这些人物在特定历史时期于当地乃至更广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其生平事迹、道德品格、专业成就或奉献精神,构成了村庄集体记忆的核心部分,是乡土文化中极具正能量价值的“活化石”。
然而,令人忧虑的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人口结构的变迁以及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这些承载着独特记忆与精神的老房屋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部分房屋因长期空置、无人照料而日渐倾颓,构件的朽坏、墙体的剥落令人痛心;部分则可能在无序的村庄整治或新建活动中被轻易拆除,造成不可挽回的文化损失;更普遍的是,其背后的人物故事与精神价值因缺乏有效的记录、展示与传播机制,正随着老一辈人的离去而逐渐湮没于历史尘埃之中。这对于延续乡村文脉、培育乡风文明、增强村民文化自信与认同感而言,无疑是巨大遗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中华文化基因,“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保护好这些乡村名人旧居,不仅仅是保护几栋物理意义上的建筑,更是守护一方水土的文化根脉,激活深藏于乡土中的精神资源,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宝贵财富。
基于以上观察与思考,建议由各级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文旅、住建、财政、农业农村、教育、档案、地方志多部门及乡镇政府、村委会,成立专项工作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系统开展全域性的乡村历史名人旧居普查认定工作,并制定和实施保护利用措施。
宣汉县马渡关镇《康定情歌》作者李依若故居(2028年6月6日蓬州闲士 摄,图源:四川方志图库)
一、实施“乡村记忆·名人印记”挂牌保护工程,树立鲜明文化地标
(一)全面普查与科学认定。制定科学、规范的认定标准。组织专人(可吸纳本地文史爱好者、退休教师、村干部等)深入各村,通过查阅地方志、族谱、档案,走访村中长者等方式,全面摸排具有潜在价值的旧居。重点关注人物类型可包括:历史上有记载的乡贤名士,近代以来的革命先烈与英雄模范,有突出贡献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带领村民致富的优秀基层干部,品德高尚深受乡邻敬重的道德模范等。认定过程需严谨核实,确保事迹真实、正能量突出,具有教育激励意义。
(二)设计统一标识牌。设计制作具有统一LOGO、编号、格式规范的标识牌。标识牌材质应耐久(如搪瓷、不锈钢烤漆、石材等),设计需庄重、简洁、美观,与乡村环境相协调。内容应包括:旧居名称(如“XX先生故居”)、人物姓名、生卒年份、身份简介、主要事迹或精神核心提炼(文字精练,约150-200字),并可附上二维码。
(三)数字化信息延伸。标识牌上的二维码链接至线上数据库或新媒体平台(如地方文旅公众号、专属小程序),展示更详尽的图文资料、口述史视频、相关文献摘录等,实现信息的深度扩展与互动传播。
(四)举行庄严挂牌仪式。对认定的旧居,选择适当时机(如重要纪念日、文化遗产日等),组织简单的挂牌仪式,邀请其后人、村民代表、学生等参加,增强仪式感、荣誉感和公众关注度。
此举旨在将这些散落的“文化珍珠”显性化、地标化,使其成为村庄中醒目的精神文化符号,引导村民和外来者关注、了解其背后的故事。
历史学家任乃强先生南充市嘉陵区石室旧居(杨春林 摄,图源:四川方志图库)
二、构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的科学保护体系,守住物质遗存根基
保护是传承利用的前提。应根据旧居的价值、保存状况、产权属性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措施。
(一)开展价值评估与定级。组织建筑、文物、历史专家对已认定的旧居进行专业评估,根据其历史价值、建筑价值、文化价值及保存状况,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如重点保护、一般保护等),建立名录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二)厘清产权与责任主体。明确每一处旧居的产权归属(私有、集体所有等)。对于私有房产,政府应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鼓励产权人承担保护主体责任;对于集体所有的房产,村委会应切实履行管理维护职责;对于无主或产权不清的,地方政府应依法介入,明确托管责任。
(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编制《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指南》,为产权人或管理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倡导“修旧如旧”原则,尽量使用传统材料、工艺进行维护修缮,保持其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改造。
(四)实施抢救性保护。对濒危、亟待修缮的重点旧居,政府应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或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进行抢险加固和必要的修缮。
(五)纳入空间规划管控。在编制或修订村庄规划时,应将这些名人旧居作为重要的文化空间要素纳入其中,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严格控制周边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确保其历史环境不受破坏。
《溪畔人家》 布面油画 2021年 杜方晓 作(2024年2月16日蓬州闲士摄于迎新春2024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
三、探索“活化利用、赋能乡村”的多维传承路径,焕发持续生命力
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与发展。应积极探索这些旧居在当代背景下的可持续利用模式,使其真正“活”起来。
(一)打造乡村精神教育阵地
1.村史课堂:将其作为村史教育、乡土教育的实景课堂,组织本村青少年参观学习,了解先辈事迹,培养爱乡情怀。
2.党员活动基地:对于革命先辈、优秀党员故居,可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党性教育的活动点。
3.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乡贤后人在此讲述故事,传播优良家风、淳朴民风。
(二)融入乡村旅游与文化产业发展
1.文化景点:将其串联入乡村旅游线路,成为深度体验乡土文化的景点。
2.小型展馆:条件允许的,可辟出部分空间设立小型主题展览馆、村史馆,集中展示人物生平、村庄变迁。
3.文化创意空间:可尝试改造为乡村书屋、非遗工坊、文化工作室等,引入新业态,激发活力。
《乡恋》 布面油画 2023年 陈道云 作(2024年2月16日蓬州闲士摄于迎新春2024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
四、强化“政策引导、资金保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可持续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相关领导牵头的多部门协同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保护利用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乡村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基金,并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文旅发展等各类资金,形成投入合力。探索奖补机制,对保护良好的产权人给予一定奖励或修缮补贴。
(三)完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的《乡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将名人旧居的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这些旧居的价值、背后的故事以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综上,系统化做好乡村历史名人旧居的挂牌、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馈赠。它能够有效唤醒沉睡的乡村记忆,激活深厚的文化资源,传承乡土文脉与精神能量,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凝聚力。
本文内容系原创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吴中桦(四川省地方志学会理事)
吴从宪(苍溪县地方志专家)
配图: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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