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最近被确诊HIV感染的患者说,他在进行完第一次流行病学调查后,要求签署这样一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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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本人经过医务人员的告知和解释,已知晓本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艾滋病的传播方式,现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艾滋病防治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知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不通过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发生性行为时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套,避免高危性行为;不共用注射器或其他可能接触血液的器具;不献血和捐献组织器官等;
3.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如实提供密切接触者信息;
4.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有性关系者
5.就医时,将艾滋病感染或者艾滋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若因故意传播艾滋病导致他人感染,本人自愿依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图片来源:患者提供
文章来源:李辉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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