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暨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范化建设交流研讨会在黄冈市检察院举办。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李华和高尚,黄冈、黄石、咸宁、鄂州、铁检等五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活动。
“提前介入抓关键抓重点的能力还需提升,个别办案人员忽视对重要量刑情节、涉案款物的介入审查……”
“量刑精准度不够,未对主动退赃和被动扣缴、立案前退赃或庭前突击退赃等不同情形在量刑从宽幅度上加以区分……”
“公诉意见书模板化较为严重,警示教育部分千篇一律……”
交流研讨环节,五地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范化建设”主题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积极互动、深入讨论,共为提升职务犯罪领域法律实践与研究水平献策。
会议听取了各地职务犯罪办案中积累的经验以及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范化建设是确保诉讼高效推进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案件实现实体公正的有力支撑,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关键所在,必须从政治高度认识其重要性。二要全面掌握内涵,准确把握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办案工作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形成一致认可的行为规范及法治精神,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工作程序、文书格式要求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实对“三个环节”“三类文书”的管理。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提起公诉、出庭公诉全过程高质效办案,规范制作提前介入回复函、起诉书、出庭预案等文书,做到精准指控犯罪,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本次活动聚焦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范化建设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度交流与集中研讨,有效凝聚智慧共识,既为今后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指明了实践路径,也提供了创新方法。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全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推动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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