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好兄弟一辈子
兄弟之间可以互送礼物
一起分享美食
一起“浪迹天涯”
但热心肠也要分清是非
有的东西一旦“分享"出去
就是害人害已
9月8日17时52分
交管四大队民辅警
在广福路与西福路交叉口
开展日常检查时
发现一辆摩托车的后座乘客
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便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
摩托车驾驶人施某某虽然戴着头盔
但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而在后座未佩戴头盔的刘某
才是摩托车车主
虽然有驾驶证
却把摩托车交给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施某某驾驶
民警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该辆摩托车及车主刘某的驾驶证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就算是好兄弟
也要分得清对与错
“热心肠”
也要分清是啥事
违法的事情不能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蜀黍已经强调了无数遍
无证不能开车
摩托车也不行
因为无证驾驶
真的很危险
未达法定驾驶年龄
未经系统培训和专业考试
驾驶技能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极易酿成事故
(素材来源网络)
无证驾驶的危害
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的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遇到突发情况很有可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滋生其他违法行为
无证的驾驶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规避执法检查心理更重,容易滋生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保险可能不予理赔
无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肇事方赔偿压力大,受害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进一步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昆明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将机动车交由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同样违法
请守护好自己的“车钥匙”、“方向盘”
莫随意交由他人
一旦发生意外
必将悔不当初
来源: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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