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得罪给你上菜的人,否则ta会给你的菜里吐口水”。往菜里吐口水是餐厅服务员的一种报复方法,报复顾客刚才对于自己的冒犯。但若报复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方付出代价,知晓自己并不好惹,以避免后续其对自己利益的侵犯。那么,往菜里偷偷吐口水,即使对方吃了也不告诉对方,是无法达成以上目的的。试想对方都不知道你的报复,何谈让对方以后面对自己权衡利弊、斟酌行事呢?
但是,有意思的是:即使无法达成以上报复的目的,我们依然会感到心理愉悦。如果说良好的感受是大脑对报复行为的奖励,那么“对方不知情”又奖励了我们什么呢?
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1、支配感、控制感。
能够“影响他人”是一种强烈的回报性奖励心理体验,因为影响力与支配地位在群体里生存中具有关键意义,其代表着其具有更多的资源。“我能够让你吃我的口水”,这样一件事触发了相关的神经奖励通路。
2、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优越感。
个体掌握了对方不知道的信息,在群体生活中信息越多代表可生存的几率越大。让客人无意识吃下了自己的口水,会增强自己的优越感和心理满足。
3、脱离情绪的理由。
“脱离情绪”需要理由,报复的欲望本身也是一种激素控制的情绪。当个体被冒犯时,会自然而然产生报复的欲望,这是被大自然选择留下来的自我保护机制。情绪促成了人的行动,比如报复、攻击、斟酌等,而脱离情绪的理由让本能意识到无需再处于应急状态,情绪消失行动停止。这个理由可以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可以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可以让对方知晓也可以不让对方知晓。总之,脱离情绪的理由一定是对于这个人而言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至于对这个人而言利益最大化是什么,就因人而异了。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需要一个理由。如果缺乏理由,那么我们就会一直处于本能带给我们的不适感中,愤怒、无力感等等。当我们有所行动时,这一行为本身就被奖励,即使不被对方知晓。换而言之,可以理解为报复行为分为多个自我奖励阶段,报复行为本身是一个,让对方知晓是另一个。
4、让对方付出了代价。
“对方吃了自己的口水”,我们自认为让对方受到了伤害。“别人的口水”被认为是恶心的事物,而“认为恶心”这种心理活动的来源是本能对于自我健康的保护。对于他人的口水我们无法断定其是否有传染病等,所以“感到恶心”的这一批人被大自然选择活了下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可以和男女朋友接吻,但吃到未知的口水会感到恶心的原因。
综上,对方需要知道“你往菜里吐了口水”吗?这取决于你报复的目的是什么以及你能够承受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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