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纳百福
庙会传千年
隆盛庄庙会2007年6月第一批被公布为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项目,是具有独特的民间文艺和商业一体的文化大宴会,具备了农业文化和商业文化的特点,两者完美地融合到一起,各种民间信仰有直接关联的民间社火,成为隆盛庄庙会仪式会演中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的直接来源。
繁荣的商业贸易,促进了外地客商的光顾,尤其是在庙会期间,来自各地的商贩更是络绎不绝。这些客商的到来,促进了当地商业的繁荣,塞外集镇隆盛庄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那么在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前提下,隆盛庄庙会融入古镇隆盛庄旅游开发中,隆盛庄庙会更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
“隆盛庄庙会”概况
1.所在区域及地理环境:
隆盛庄地处蒙汉民族的交界地区,随着清朝中后期大量汉族移民的到来,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活动和商贸活动都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尤其是商业的繁荣,促使庙会也随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该地区的商人大多数为晋商后裔,而在晋商中普遍崇信关公,因此关公信仰在该地区得到了普及和推广。此时,当地的晋商后裔对庙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体现在庙会硬件设施的建造,庙会最初产生便是围绕宗教祭祀场所举行的宗教祭祀行为。因此,宗教场所便成了举行庙会的硬件,但硬件的存在与信仰又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说庙会是信仰的外在体现。
隆盛庄地区普遍存在的信仰是龙王信仰和关公信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两座关帝庙,都是由当地的富商巨贾出资兴建。这两座关帝成为当地各种神祗的栖息场所,其中包括观音、关公、龙王、土地奶奶等。据当地人讲,南庙里的龙王是从位于隆盛庄东北的一个叫四道沟村请回来的,因为据说每当该村举行祈雨活动的时候,往往会下雨,所以当地人认为四道沟的龙王是最灵验的。于是人们为了期盼风调雨顺,便把四道沟村最为灵验的龙王塑像和关公塑像一同在农历六月二十四庙会这天进行游神,从而形成了隆盛庄庙会二神共游的现象,这也正是隆盛庄庙会的特色之一。
2.历史渊源:
隆盛庄庙会源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由于移民定居隆庄,庞杂的民间信仰,为隆盛庄庙会产生提供了必要的信仰支撑,而龙王作为民间主管降雨的神袛,更成为隆盛庄庙会产生的直接源泉。龙王也成了当地民众直接进行诉求的目标。最初,隆盛庄庙会是以民众祈雨为初衷的,至今关于庙会起源当地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清乾隆年间,边外大旱,六月将尽,滴雨未下,百姓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想起了一个小黑龙有关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农历六月二十四这天降生了一条小黑龙,它战胜了降灾难于人间的白妖龙,使天下风调雨顺。于是隆盛庄百姓也效仿古人、在六月二十四这天摆供烧香,祈求龙王降雨,正巧这天还真的下了一场喜雨,百姓无不叹服,于是载歌载舞,欢庆喜雨,当地文人留下的笔记《隆盛庄》中也有如下记载: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以来,隆盛庄连年大旱,粮食欠收,特别是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边外大灾,从春到夏滴雨未下,百姓惶惶,祈雨心切,纷纷上庙跪拜龙五神像,祈求降雨,农历六月二十四这天,这种自发性的朝拜达到高潮,甚至连地方官吏,商家会首也加入了祈雨行列,一時间隆盛庄人潮涌动,正巧此时降了一场大雨,百姓奔走相告,认为是神的恩赐和保佑。剧社,民间艺人纷纷出行,演剧酬谢神灵,并且从此相沿成俗。从而形成了今天隆盛庄庙会的雏形,也就是隆盛庄庙会起源于民间的祈雨活动。隆盛庄一带地处北方高寒地区,水草不均,风沙又大,水源不足,十年九旱,以种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苦百姓,只能靠天吃饭,不下雨时,百姓只得求助于神灵保佑,一时间祈雨活动广为流行。
历史上隆盛庄龙王庙遍地五十二个自然村,这是最好的见证。按照生态人类学《关于环境对文化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来看,这种民间祈雨活动,显然有必要也有可能在该地区生存下来,这也正是当地的龙王信仰及祈雨活动普遍存在的原因所在。且该地区广泛存在的民间祈雨活动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达到了一定规模,因此隆盛庄庙会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便基本成型,后世的庙会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结果,龙王信仰也成了隆盛庄庙会最初的信仰支撑之一。
3.主要特征:
福逢社的成立,使隆盛庄庙会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民众自发祈雨,转化为有固定时间的骡马、牛羊、粮食等贸易交流集会,并且形成了有会首,有组织的规范性的活动。伴随着骡马交易的兴盛,内地的商行也不断渗入,利用六月二十四庙会进行交易。因此老一辈人们习惯地把六月二十四庙会称之为骡马大会。物质贸易交往频繁,六月二十四庙会后又由物质交流逐步取代了骡马大会。在商贸交易鼎盛时期,民间文化交流相应增多,庙会中各民间艺术表演项目都由各商行按自己商业祭祀性质提供。如庙会议式表演项目:鸣锣开道、肃静迥避牌、五色龙旗、全付銮架、关公空骑、周长脑刀、关平夺印、八拾名轿(上塑关公偶像)、龙王小轿(上塑龙王偶像),都是围绕“祭祀关公,祭祀龙王”,为庙会文化特点的祭祀活动。粮行出演的柴王推车买油,示意着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黑皮社出演的“五鬼闹判”,示意着杀生祭祀、社火武打标志着商行保镖。抬脑阁神话故事标志着多神会演之意。在庙会出演前,张飞率领卫土巡街三招,示意庙会为庙会游神会演开始。
二、
非遗传承情况
1.非遗传承人
王志刚,2002年当兵退伍回乡后,在父亲王明柱隆庄文化站放电影的影响下加入了丰镇市农村电影“2131”工程放映工作,2006年至今又受父亲王明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影响,多年来参与隆盛庄庙会抢救保护活动,随父学习庙会抬阁民间手工艺制作,了解掌握隆盛庄庙会表演仪式流程及历史文化内涵。2020年经保护单位推荐培养王志刚承接父亲王明柱庙会非遗传承工作,2021年经申报入选为丰镇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隆盛庄庙会》代表性传承人。
王艳兵,2002年退伍后,2006年以来受隆庄庙会老艺人父亲王玉玉的影响,受叔父王明柱近20年的隆盛庄非遗保护工作的影响,2006年至2010年以来参加恢复庙会抢救性保护活动,随父亲王玉玉,叔父王明柱学习庙会抬阁民间工艺制作,了解掌握隆盛庄庙会项目流程及庙会历史文化内涵。2020年经保护单位推荐培养王艳兵承接父亲王玉玉庙会制作技艺,承接叔父王明柱非遗庙会传承,2020年经申报入选为丰镇市市级非遗项目《隆盛庄庙会》代表性传承人。
李昱,经常参与政府主办的庙会活动组织,制作,表演安排等事项工作。并随老艺人王明柱、王玉玉学艺。2006年实施非遗保护工作,列入专业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社团一一丰镇市隆盛庄镇兴隆文化协会会员,从此更为正规性的参加隆盛庄庙会活动。跟随庙会代表性传承人王明柱学习并从事专业培养庙会传承人对象至今。
2.非遗传承群体:
2006年隆盛庄镇人民政府为非遗保护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文化中心站,为非遗保护单位法人王明柱非遗工作室,非遗馆室。
2006年以来,在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业务指导下,按政策规定,隆盛庄非遗保护工作落实到了以王明柱为代表性非遗保护单位—民间组织公司运营。具备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保护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法定条件,也具备本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权益。确保了非遗庙会融入隆盛庄古镇文化旅游节的使用,同时得到非遗庙会文化、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得到为旅游文化服务的有效成果。
来源:丰镇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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