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各省社保缴费基数从6月份开始陆续公布,到9月份基本就公布差不多了,因为不少省份新的缴费年度是从7月份开始。
但今年有点意外!截止发稿除了黑龙江、河北、内蒙古公布外,其它28个省份至今齐刷刷的无一家公布社保缴费基数,非常不正常,应该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很可能与缴费基数相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吧?
仔细想想,今年与缴费基数相关政策沾边的,一个是人社部之前宣布过将研究降低“三类人”社保缴费门槛,一个是“社保新政”。
我们知道,今年2月,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第十一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曾表示,针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参不起、不愿参、不便捷等问题,人社部需要积极研究完善降低门槛,给予参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尽可能地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被广泛解读为“社保新政”)明确9月1日起,用人单位或员工以任何理由不缴社保的,都将被法院视为无效且判定违法。可以说,这个政策带来最大影响的主要是私企和有雇工的个体户,因为不缴社保的情况主要存在于私企和个体户当中。而它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核心原因,也就是企业社保缴费部分过高,很可能导致亏损经营。
以上两个方面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于社保缴费基数确定问题,缴费基数如果能够大幅下调,“三类人”的缴费水平大幅下降,参保和缴费的意愿应该就强烈的多;而私企和个体户在不过多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也会主动地为员工缴纳社保的。
如果能在今年同步解决,那是最好不过的大好事了!
具体怎么降低缴费门槛,笔者之前曾经探讨过,设想了两种方案。
一种方案是参照早期深圳、厦门曾经的做法,就是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次作为“三类人”和私企员工、个体户雇工(以下统称五类人群)专属最低缴费基数。按此方案和2024年的数据测算看,全国31个地区五类人群专属缴费水平总体可减少一半左右,但具体到各省份则降幅不太平衡,最低降44%,最高能降70%。
另一种方案是参照云南、四川曾经的做法,就是新增30%、40%、50%三个五类人群专属缴费档次供其选择,这个方案相当于在现行最低缴费标准基础上直接降低50%、33%、17%。这个方案的最大优点就是全国降幅统一。
所以,两种方案比较,还是第二种好些,简单明了,全国统一。
当然,降幅缴费门槛,若还是按照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的话,上述五类人群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肯定很低,如果人社部能够同步考虑建立最低养老金保障制度,保障五类人群在退休后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那就是好上加好了。
最后声明,以上只是个人猜测和想法,有待证实,仅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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