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发布,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只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没有涉及约定财产。
1980年,婚姻法不仅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还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并赋予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1993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财产制作了诸多创设性的、扩大性的解释。夫妻财产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2018年1月18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所规定 ,但有不明确的地方。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第1062条第1款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令人感到有所不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建设,我国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以夫妻共同生活为基础的夫妻财产制度,不仅引导夫妻艰苦奋斗、同甘共苦,为建设幸福美满家庭而不懈努力,而且为失去共同生活基础的夫妻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防控失败的婚姻对个体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进一步实现债权人利益、家庭利益以及夫妻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律规定,已婚者在外和其他异性同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同居者或赠与有婚外性关系而未同居者,没有法律效力。合法配偶另一方,也就是老百姓说的原配妻子或原配丈夫有权追回这种不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如果追索失败或遭到拒绝,可以请求法院帮助追回,只要当事人提起了诉讼,法院也会帮忙要回来的。
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 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新规给了有婚外情的人一个为图财而与已经婚者保持情人关系或同居,这种“钱”途没有安全感。如果想和已婚的异性在一起,图情人的钱财,让情人买漂亮衣服或包包首饰,经常收受大额红包,一旦被情人的原配发现了,而且情人的原配依法主张索还权利,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昨天在参加一次庭审之后,有人向笔者透露一个消息,“你的诉讼对手,那个有些名气的律师,在外面养了一个教师女人。给她不少钱,还买了房子和车子。”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笔者说:“但愿他的老婆不知道,如果他老婆一旦知道了这件事情,那个老师情人就可能鸡飞蛋打,什么也捞不到。而那个律师也将因此身败名裂。这种事情毕竟见不得光的。”
现实中,很多女性想凭借自己的年轻与美貌,牢牢拴住情人身份的已婚男人的心,向他获取一些物质利益的满足。这种现象非常多,一些有钱的男人很容易把自己的感情向女情人输送。不过,随着婚姻新规已然落地,这种外面飘彩旗,家里保持红旗不倒的路子随时都可能崩塌阻断。
特别是一些有身份的人,如果婚外情的事情被扒出来暴露后,不仅使颜面扫地,连体面的工作恐怕都保不住。最近头条上有一则消息,引起了网络热议。某地一女子在一栋楼前拉起一条横幅上面书面几个大字“感谢闺蜜照顾老公!”
女子站在楼前,面无表情,横幅前有许多人正拿着手机拍照。估计该女子是有意而为,就是要把闺蜜和自己老公的私事暴露给社会大众。这事儿曝光后,很多人都会感到不可思议。闺蜜往往是能好到穿一条裙子的女伴,如今以这种荒诞又令人难堪的方式撕破脸,估计涉事人各方当事人都非常难堪。
很多已婚者在外和异性同居或保持情人关系,他们原本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小心谨慎,就能够不被人知,不会后院失火。既有家庭的美满,又有额外的“婚外情”滋润,真是美不可收。
然而,婚姻新规实施在告诉这些人,在当今天眼覆盖全社会每一个角落,所有人的一些不规行为都可能留下痕迹。特别是大数据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重要的管理手段的情况下,人的钱包变化与他人的信息互通,很容易被他人知道。婚外情一旦暴露,轻则家里鸡犬不安,重则家庭破裂,悲则财产付诸东流。当那些靠美色获得赠与财产的女性面临情人的原配索要已经得到的赠与财物,就会感觉如同割肉一样疼痛。一旦遇到这种情境,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婚姻新规的实施,给一些在三角或多角婚情里痛苦生活的女性带来了重新生活的希望。在法制不健全的年代里,她们只能忍受着丈夫的背叛而苦苦维持家庭不破碎,更令她们缺少法律支持而束手无策。
而婚姻新规的实施,可以让曾经软弱受欺的女性有了底气、有了信心,可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掌握了证据证明配偶将属于夫妻的财产赠送给了情人,就可以向法律讨要公道。情感背叛者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实,那些甘心当婚外情人的女性,一旦被情人的原配找上门的时候,就会知道一时的贪念和虚荣心,走的是一条破坏他人家庭的道路,这是一条随时都可能断掉的斜路。
应该说,婚姻新规有助于对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的打击和惩罚,更有利于对社会道德和传统伦理的坚守及维护。法律提醒所有的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良心和道德的底线,尊重他人的婚姻和家庭,也是尊重自己的婚姻家庭,为了个人的私欲而破坏他人的幸福,一旦身败名裂,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原谅。
现实世界充满了诱惑的挑战,千万不要被物质和异性所迷惑,人走路摔倒可以爬起来重走,但人性一旦摔倒,爬起来将非常困难,即使爬起来重新走路,一时也很难找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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