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被控贪污等罪,台北地院九月八日裁定七千万元交保,台北地检署九日对柯文哲、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交保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认为,北院七月廿一日才以“无法排除串、灭证”为由裁定延长羁押,如今却在还有多名证人未交互诘问下,认为串、灭证可能性大减,理由矛盾,昨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下周一上午十时开羁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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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昨天深表遗憾,强调对比高院昨天的民进党北市议员陈怡君贪污案,合议庭自行裁定撤销地院羁押的决定,碰到柯文哲案却出现巨大落差与不同标准,实难接受。
北检:柯文哲具保接触陈智菡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应晓薇分别以七千万、三千万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的行为。
北检抗告四大理由中,包括柯涉犯公益侵占罪,仍有重要证人未调查完毕;柯具保后即和民众党立院党团主任陈智菡、台北市议员陈宥丞接触;对柯办前主任李文宗喊话;羁押禁见中,持续授权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义”在社群帐号片面解读法庭活动等。
高院质疑还有证人未诘问
高院质疑,依北院审理计划书记载,还有兼具共同被告身份的证人没交互诘问,关于柯文哲的部分,灭证、串证可能性是否降低、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判断,为何仅限于涉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部分,而不包括他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高院认为,本案事证繁杂,检察官起诉被告虽只有十一人,但同案被告在审理期间尚待交互诘问的证人相当多,原裁定内容只空泛指“同案被告”、“证人”,有范围未明疑虑,有必要详加界定哪些属“同案被告、证人“,以便让柯文哲、应晓薇知悉。
检察官的抗告指摘原裁定不当,高院认为不是没有道理,既然原裁定有未详尽之处,因此撤销、发回北院另为适法处理,不得再抗告。
民众党批严重侵害人权
民众党指出,北院裁定交保理由已清楚揭示,本案重要证人已交互诘问完毕,并强调羁押是侵害人权的手段,不得只为防杜勾串证人等理由,就认定只要有其他证人尚未交互诘问,即有串证之虞,否则有违宪法保障被告之对质诘问权,也不符合比例原则。撤销地院的交保裁定,不仅严重侵害人权,也违反羁押最后手段性的要求。
民众党呼吁地院合议庭法官,应本于独立审判精神,捍卫法律专业与公平法院的价值,明确厘清交保所定条件内容与范围,并依高院发回的意旨,补强说明并无羁押柯文哲的必要理由,以维护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权。
不过,对于下周一是否号召支持者赴北院外声援柯文哲,民众党昨截稿前没有回应。
民进党表示尊重司法程序,不评论个案。
蓝委批检怠惰由柯承担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说,高院发回北院更裁的理由提到,柯文哲涉案还有其他犯罪事实,但柯文哲已羁押一年,其他涉案内容还没查,是检察官怠惰,“检察官的不利意义为何要由柯文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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