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辖区国有企业房屋安全隐患,9月11日,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园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银光集团对11号、12号危旧单身楼进行拆除工作。
据了解,银光公司11号、12号单身楼建设于1973年,砖混结构,每栋3层,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建筑使用年限超出50年,归属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是该集团单身职工居住,长期无人维护和日常管理,造成墙体大面积腐蚀脱落、电路设备老化,屋顶出现多处塌陷。2023年经专业机构鉴定,结构安全综合性能评定为Csu级,存在安全隐患。银光集团向白银区政府提出协助拆除申请后,双方多次开展协商沟通商定拆除计划。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甘肃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白银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前期,银光集团、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已发放张贴限期搬离告知书,并组织工作人员逐户进行劝离。拆除前,工作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摄像、清点、登记,后将物品统一搬至指定地点,移交给当事人或妥善保管。随后调动施工机械、人员对拆除的建筑物统一拆除,并进行垃圾清运。
此次拆除行动是响应企业诉求、政企协作的结果,保障了企业安全运行,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来源:白银区新闻 记者:张登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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