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公 告
为进一步确保东明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11处实时抓拍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戴头盔以及加装雨棚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
具体点位如下:
1、曙光路与长兴路路口;
2、曙光路与化工路路口;
3、曙光路与黄河路路口;
4、曙光路与振东路路口;
5、曙光路与光明路路口;
6、曙光路与工业路路口;
7、曙光路与文化路路口;
8、曙光路与向阳路路口;
9、曙光路与南华路路口;
10、曙光路与解放路路口;
11、曙光路与永安路路口;
交警部门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1日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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