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是指装载货物总重量
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这类车辆由于严重超出法定载重限制
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为严厉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贺州公安交管支队根据实际研判辖区管控重点,紧盯重点路段和时段,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少“百吨王”纷纷落网。
行动中,贺州公安交管支队聚焦超限超载这一道路安全“顽疾”,通过科技赋能、部门联动执法、“执法+服务”融合等举措,在辖区内实行大队分段勤务模式,精准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坚持“守重点、巡区域”,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在执法过程中,交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车辆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其卸载超限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向驾驶员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今年1月至8月,贺州公安交管支队在辖区道路现场查处54起违法上路行驶的“百吨王”。
重型车辆本身比一般车辆体积大,重量大
一旦超载超限
犹如行驶的“定时炸弹”
现将交警近期查处的
多起超载超限车辆违法信息曝光
以下曝光的违法车辆均为“百吨王”
2025年8月2日17时24分,吴某立在县道693线5公里500米,实施驾驶陕J723L2号牌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八步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6月22日18时许,赵某里在国道207线3575公里200米,实施驾驶桂BW3713牌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八步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5月22日20时36分,杨某远在平桂区希望路,实施驾驶桂BV3155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平桂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5月22日20时48分,岑某在平桂区希望路,实施驾驶桂BW3275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平桂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3月18日凌晨,叶某城在国道323线746公里500米,实施驾驶桂BH8789号牌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昭平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2月28日16时16分,董某辉在县道X707线燕塘政府路口至黄竹12公里200米,实施驾驶桂B18297号牌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被昭平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15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5月8日凌晨,黄某好在S503省道23公里800米,实施驾驶桂BC6767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平桂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7月24日18时许,陈某值在贺州市北环路将军山隧道,实施驾驶桂J33920号牌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八步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5年1月8日23时59分,周某辉在国道207线3591公里200米,实施驾驶桂BD5013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八步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
让车辆在超负荷的情况下上路行驶
殊不知,重型车辆超载超限行驶
会给驾驶人甚至其他交通参与者
大大增加出行风险
️️️
超载车辆上路的危害
1
影响车辆使用寿命
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这都会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2
增加行车安全隐患
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
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
4
低速行驶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
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影响道路的畅通。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
超过核定载货重量
上路行驶属严重违法行为
必须遵守交规,安全行车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